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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55724-X/2016-0006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路南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6-12-30
标 题 关于印发《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路南办[2016]3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照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等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维护今冬明春全区火灾形势平稳。
时 效

关于印发《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6-12-28 阅读次数:

社区各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安监[2016]145号)海安监〔2016〕83号要求,办事处安监所结合实际,制定《路南街道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路南街道办事处             

                                 2016年12月28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市、区安监局《关于印发<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决定在全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等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维护今冬明春全区火灾形势平稳。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办事处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统一、协调、指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涉及危险化学品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场所是否依法进行消防验收;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储存方式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是否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定期检测维护固定消防设施;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是否认真落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2016]74号)。

2、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零售经营单位室内的电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安装的照明灯是否防爆;用于照明的线路敷设是否穿管,线路接头是否外露;是否有私拉乱接现象;零售点室内是否有易产生明火或高温的生活或取暖设备设施;是否配备至少2只4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放置、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二)抓好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深入开展消防“七进”工作,配合消防部门组织好“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在行动”、“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等活动,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有关规定,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烟花爆竹场所等工贸企业要切实做好职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三)强化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

紧盯 “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组织监管执法人员深入各监管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应实施行政处罚的,要移交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查处。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2月20日前)。社区部门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作出部署,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存在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社区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认清形势,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的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相结合,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重点开展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依法查处,严格执法。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按规定提请挂牌督办,督导企业定计划、定措施、定资金、定期限、定责任,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完成之前,制定应急预案和有效监控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产停业整改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厉追责。

社区每月18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17年3月15日前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联系人:时亚芹        联系电话:8557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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