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55724-X/2016-00046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路南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6-08-14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14年路南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老新浦) | ||
文 号 | 路南办〔2014〕1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连安办〔2014〕26号)精神,现将开展2014年路南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时 效 |
关于开展2014年路南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老新浦)
各街社区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连安办〔2014〕26号)精神,现将开展2014年路南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良好的安全文化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动员会。 5月下旬办事处召开“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动员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协调、部署和安排。
(二)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各有关单位要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观看影
视录像或者请专家做客主流媒体、发表重要体会文章等形式,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
神,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使安全发展理念深
入人心。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办事处参加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与市安委会共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启动仪式,面向广大市民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日启动仪式后,针对我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以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海洋渔业安全等六个方面,逐日进行咨询宣传。具体安排如下:6月17日,道路交通安全咨询日,由区相关部门配合市公安交巡警负责组织实施;6月18日,水上交通安全咨询日,由区相关部门配合市海事局负责组织实施;6月19日,消防安全咨询日,由区相关部门配合市消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6月20日,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咨询日,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6月21日,特种设备安全咨询日,由区相关部门配合市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6月22日,海洋渔业安全咨询日,由区农水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社区、各单位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把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送进企业、送进园区、送进社区、送进校园、送进工地。
(五)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1.主流媒体集中宣传。在《苍梧晚报》开辟《安全生产》专栏,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开展安全生产服务。2.户外媒介集中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街面显示屏、广告栏、板报等媒介,图、文、声并茂地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努力扩大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面,全力营造“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防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要结合“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班组创建,大力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班组,深入推进安全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动员广大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并根据参赛和创建情况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八)开展安全文化作品有奖征集活动。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关注安全”为主题,面向全处征集安全生产论文、安全生产摄影作品,评选部分优秀作品在《连云港安全生产》杂志上、市安监局网站上刊发,凡经刊发的作品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谋划本县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心筹划,细化分工,切实做到每项活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着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类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加大宣传报道密度;要在辖区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的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支持度和影响面。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送到安监所。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分别于5月30日安监所:电 话:85571701
路南街道办事处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