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55724-X/2016-00045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路南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6-08-14 |
标 题 | 关于转发《全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老新浦) | ||
文 号 | 路南办[2014]1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现将《全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社区和部门以社区主任和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结合社区和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建立整治工作基础台账,及时组织辖区重点隐患单位的排查整治及消防安全常识普及。 | ||
时 效 |
关于转发《全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老新浦)
各社区、机关相关部门:
现将《全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社区和部门以社区主任和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结合社区和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建立整治工作基础台账,及时组织辖区重点隐患单位的排查整治及消防安全常识普及。
路南街道办事处
2014年6月18日
全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五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青奥会召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区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大力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把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牢固消防安全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青奥会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 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由区政府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公安局长孙晓兵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赵斯忠、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柏沄任副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各镇街、派出所、单位负责人为主要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浦消防大队,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以各村、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及时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针对本地区特色产业、“三合一”、“城中村”等普遍性消防安全问题的集中整治。要联合社区民警开展“网格化”排查,重点加强对出租屋、群租房、“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召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切实抓好任务部署,严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部署、落实不同阶段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要建立各部门、警种之间信息互通机制,对抄告、函告的严重消防安全问题,要及时作出回复,积极予以配合解决。要通过采取建设部门降低施工企业资质,工商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文化部门取缔娱乐场所经营许可等手段,全力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营造共同维护消防安全的氛围。
公安部门:消防大队负责人员密集、高层地下、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督促和指导乡镇街道和辖区派出所开展城中村、老旧小区 “三合一”、“九小”场所和出租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惩治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提出意见和措施报辖区政府并移送、抄送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挂账督办、跟踪督办、综合治理等形式,着力根治火灾隐患;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无证经营和生产的经营生产户依法取缔,并对检查中发现或者有关方面通报的涉及本部门职权范围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查处;
区文体旅局:负责对辖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景区、景点进行检查;
区卫生局:负责对区属医院及社会医疗单位进行检查;
区教育局:负责对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和社会民办的午拖园进行检查;
区安监局:负责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行业、经营单位等进行检查;
区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等场所的检查;
区住建局: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民工集中居住地及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特别是加强施工现场电气焊、明火作业管理,无证电焊的一律查处;协调消火栓建设工作;
区城管局:对辖区内的非法搭建和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建筑,要责令拆除;加强社会单位户外广告管理,合力整治户外广告遮挡外窗等问题;
区商务局:负责将消防安全纳入商贸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相关生产、生活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内容,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农贸市场督促其升级改造。
三、 工作步骤
(一) 动员部署
6月16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措施,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及时召开动员会,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
6月30日前,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和辖区划分,分行业、分领域对火灾隐患尽快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尽快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联合整治
7月初, 区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签订责任状,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公安、安监、住建、工商、城管、文化、教育、卫生、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展联合执法,结合法定职责和专项整治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要将此次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地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当前开展的“青奥会”消防安全保卫活动,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研究细化消防工作措施,围绕排查内容,对排查单位,排查到什么隐患,采取什么样的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排查单位要全面见底,各单位排查整治登记一律分类填写2类附表 (附表一、附表二)及排查统计汇总表(附表三),建立工作档案台账。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召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听取阶段性工作汇报,强化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消防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职必担当、问责必从严。区政府将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在活动工作中,凡是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绝不姑息。
街道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联系人:刘世春,电话:1805230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