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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806409-3/2017-00010 分 类 其他 / 意见
发布机构 海州区商业街区发展中心 发文日期 2017-04-26
标 题 连云港市陇海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月光经济的实施意见
文 号 步管办【2017】1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有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线上购物等对步行街实体经济的影响,借助步行街现有星光、月光、灯光等有利条件,发展街区月光经济,拓展购物、观光、休闲、娱乐时空,拉长发展产业链,保障陇海步行街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时 效

连云港市陇海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月光经济的实施意见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7-04-18 阅读次数:

管委办所属各公司、各部门,步行街商会、各商户:

为有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线上购物等对步行街实体经济的影响,借助步行街现有星光、月光、灯光等有利条件,发展街区月光经济,拓展购物、观光、休闲、娱乐时空,拉长发展产业链,保障陇海步行街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陇海步行街主街区为龙头,以东街东广场、南附街美食港湾和西街主街、附街、美食广场为核心;以夜间文化演艺、旅游观光、教育培训、餐饮购物、休闲娱乐、体育健身、展销展示等为主要内容,打造陇海步行街经济发展新空间新格局。

2017年,通过月光经济拉动全街区商品零售总额达到23亿元,打造5个特色夜市。即:东街美食港湾、中街文化休闲娱乐、西街小商品、美食广场和儿童游乐特色夜市。

二、工作重点

1.注重规划引领和先导作用。按照步行街东、中、西街业态定位和夜晚交通、人流、物流特点,合理制订各功能区夜市空间规模、业态特点、服务特色、配套设施等建设标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有序、整洁、繁荣。

2.积极组织开展夜市主题活动。除管委办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夜市主题活动外,鼓励各功能区开展夜市促销、夜间表演等商贸活动;鼓励社会各界来街开展文化娱乐活动;鼓励大型企业夜晚来街举办大型展销展示活动;鼓励沿街各商户延长夜晚营业时间。实现街区各种主题活动精彩纷呈。

3.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结合创卫和创文加大街区环境整治力度,加大街区亮化、美化、绿化、文化等设施建设力度,加大街区人防、技防、物防力度,形成步行街月光经济商圈,以更加整洁、美观、安全的环境,吸引人气、带动商气、发展月光经济。

4.引导夜市差异发展。强化行业引导,做到各功能区市场定位清晰,个性特征明显,业态结构合理,服务功能互补,实现有序错位发展,推动月光经济相关产业联动发展。

三、保障措施

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月光经济发展有利于培育街区消费热点,有利于展示街区活力,有利于集聚人气,提高步行街品牌知名度。各公司、各部门、全体商户要充分认识发展月光经济的重要意义,克服保守思想和畏难情绪,增强发展月光经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进月光经济的发展。

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陇海步行街发展月光经济领导小组,管委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成员,以东、中、西三条街为板块设三个夜市功能区域办公室,分别由包街领导和所在街区的公司分管领导兼任主任,按照管委办月光经济实施意见,结合本功能区实际,组织开展各类月光经济活动。

3.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我办网站,陇海商城的微信、微博,街区户外广告,落地灯箱,《陇海步行街报》等自媒体宣传;协调日报、晚报、电视台、电台等市主流媒体宣传引导,提高陇海步行街夜市知晓率、社会参与率和品牌知名度。

四、职责分工

策划科:负责陇海步行街月光经济实施意见的制订,以及对外宣传工作。

党政科:负责夜市日常事务统筹和协调,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经管科:负责夜市业态布局引导,错位经营指导,协助招商,特色打造等工作。

执法大队:负责夜市安全、卫生、秩序、诚信经营等规范化管理工作。

督查科:负责夜市各项工作督查工作。

 

                               连云港市陇海步行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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