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6806409-3/2017-00002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商业街区发展中心 | 发文日期 | 2017-02-28 |
标 题 | 关于成立管委办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步管办【2017】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加强街区基建、技装、各类专项维修及物资采购的招标管理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建立全面、规范、高效、务实的招标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陇海步行街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 ||
时 效 |
关于成立管委办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各公司:
为加强街区基建、技装、各类专项维修及物资采购的招标管理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建立全面、规范、高效、务实的招标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陇海步行街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陆 兵
副 组 长:姚柱、屠军、陆汉春、朱宏根
成员单位:经管科、综合执法大队、策划科、党政科、财务室、督查办、中诚物管公司、弘坤物管公司、陇海广告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标监督工作小组。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查科,办公室主任由屠军同志兼任;招标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由姚柱同志兼任。
二、招标领导小组的工作范围
1、全面负责管委办的各项招投标工作。
2、合同估算价款在20000元以上的材料采购、工程承包、广告发布、中介机构的选择、房屋租赁、对外投资及其他业务和辅助工程由领导小组按照招标程序执行。合同估算价款10000-20000元之间的,招标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以比价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招标方式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
采取公开招标的,以招标公告方式邀请3家以上不特定的单位投标。
采取邀请招标的,以邀请书方式,邀请3家以上具备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能力良好的单位投标。
采取竞争性谈判的,直接邀请3家以上单位,就招标事宜进行竞争性谈判。
4、对于不适合招投标的有关项目,组织对其议标。
三、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起草管委办有关招标投标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2、负责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有关项目的招标。
3、负责组织管委办的各项招标活动。
4、负责组织在规定的限额内的竞价洽谈。
5、对招标投标的相关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6、接受项目承办单位(包括用户)对中标单位具体表现的反馈意见,作为以后评标的参考依据。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管委办组织的招标工作流程
1、接受招标项目承办单位招标项目申请,并要求其提供与招投标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参数、质量要求等相关资料。
2、发布招标信息或招标邀请书。
3、接受投标报名,根据招标项目承办单位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在招标监督小组监督下,与招标项目承办单位考察报名单位、商定投标人名单。
4、组织审查批准招标文件(或投标须知)和确定评标办法。
5、发售标书(或投标须知)。
6、组织招标文件的答疑。
7、接受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的标书。
8、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并组织进行开标与评标。
9、根据评标会议评委意见对中标单位进行排序,提出中标候选人的建议意见。
10、负责向主任办公会或招标领导小组进行项目招标评标情况的汇报。
11、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并配合有关单位签订合同。
12、收集招标资料归档。
五、招标监督小组职责
1、对招标领导小组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全程监督、控制。
2、有权参与招投标各环节的工作。
3、审查合同签订与招投标结果的一致性。
4、受理举报,并对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5、协助项目承办单位对施工合同履行情况及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跟踪监督,并提出质疑、发表意见。
六、招标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发布
由招标发起单位起草招标文件,起草完毕经招标办及招标监督小组审查修改定稿后,组织招标活动。招标文件由招标办统一发布。
七、评标的组织管理
1、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定标工作。由招投标办公室按规定组织项目承办单位、监督小组及纪检、财务等相关人员组成,一般5-7人。
2、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完成评标后,签署评标意见,确定中标人,并对评标结论负责。
3、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出必要的解释和澄清,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4、评委不得向投标单位和其他人员透露评标细节和评标的具体过程、内容等相关情况。评委的工作只对管委办负责,违者追究有关责任。
5、评委应公平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礼金、礼物及宴请等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活动。评标期间不得单独与投标单位接触。
6、评标定标必须满足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价最低、中标人有执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其中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优先考虑价格因素;投标价格不相上下的,优先考虑产品质量、性能好、维修服务技术力量强、信誉高的投标单位;对数量少、价格低的产品,优先考虑产品的性能质量。
八、奖罚规定
1、管委办各科室、公司和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执行。领导小组成员对议事、决策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如发现有关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化整为零逃避招标或泄露议事、决策信息的将追究其责任人责任。
2、对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损害街区利益,给街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经济责任。由监督小组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管委办全体员工对招投标工作负有监督义务,发现问题可直接向监督小组举报。经核实,按所举报项目查实后的违规金额的1%—3%予以奖励,并为本人保密。
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