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6806409-3/2021-00010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1-09-16 |
标 题 | 关于成立商业街区工程监管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海商发〔2021〕2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成立商业街区工程监管小组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各管理中心、公司:
随着街区发展加快、管理提升,各项景观改造、应急维修大幅度增多。为确保工程(采购)质量,避免廉政风险,经研究,决定成立商业街区工程监管小组,具体如下:
一、工程监管机构
工程监管小组成员
组 长:屠 军
副组长:陈 洋
组 员:葛高姞 王 锐 张恒华
属地物业公司分管负责人
工程监管主体机构为建设发起部门与单位,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履行并落实第一监管责任。
二、工程监管职责
工程监管小组职责:工程监管小组作为中心招标办的延伸与补充,参与中心比价、询价等招投标活动组织,负责工程实施过程的抽样检查与监督,并作为工程监管部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部门或管理中心)职责:各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发起单位,履行工程监管的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要认真对照各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品牌、材质、规格、数量,做好材料入场检查、施工过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并留存检查记录进入档案。
三、工程监管要求
1.加强过程监督。高度重视工程质量,以项目“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建设发起单位做好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制止问题、解决问题。工程监管小组不定期抽检,每次抽检原则上不少于2人,并做好抽检记录,反馈存在问题。
2.规范竣工验收。工程竣工且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后,由建设发起单位(部门)联系工程监管小组,开展联合验收。验收内容主要依据“工程量清单”逐项核查品牌、规格、数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后,签发验收意见。
3.严肃监管责任。各管理中心、部门、公司,要把工程质量监管作为工程实施的关键环节,认真、严格履行各项监管责任、机制。若监管过程中发现有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或经发现招投标初始“工程量清单”编制掺杂水份、存在漏洞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物资采购根据《街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施,采购类工程项目参照以上实施。
海州区商业街区发展中心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