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6806409-3/2021-00008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商业街区发展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1-08-19 |
标 题 | 关于加强商业街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海商发〔2021〕2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加强商业街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各管理中心、各公司:
为健全和完善商业街区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及体系,引导和激励员工勤学善思、能干会说,推动人才素质提升,提升街区美誉度与影响力,现就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培养和发现人才,储备力量。通过撰稿、投稿、评稿等竞争机制与约束方式,激励员工学、思、践、悟,增强发掘新闻、总结经验的敏锐度与主动性,促进成长成才。
2.宣传与展示商街,扩大影响。拓宽街区宣传的素材渠道与通讯力量,及时将街区的好经验、好办法、好地方,宣传出去,推广开来,积聚人流,提升美誉度。
3.总结及提炼经验,服务发展。激励员工在工作中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探索办法,促进街区各项发展机制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夯实高质发展、可持续发展基础。
二、工作形式
1.管理单位。街区新闻宣传工作由中心营销部统一牵头与管理。
2.投稿对象。各部门、各管理中心40周岁及以下在职职工为通讯员,组建商业街区通讯员队伍。其他人员鼓励投稿。
3.发稿形式。收集与整理员工投稿,不作修改(含标点符号),创办《商街风采》半月刊,报主要领导签评。其中优质稿件,由营销部统一审查并对外发布。
4.投稿要求。投稿对象每两周投稿不得少于1篇,于隔周四前完成,稿件需要注明撰稿人。
三、稿件类别
1.工作动态。采取图文结合的方式,报道本部门、管理中心开展的安全生产、文艺演出、授课培训、参观学习、公益活动、检查执法、工程进展等内容。
2.经验交流。反映各部门、各管理中心在日常工作中所得出的总结性、阶段性、外出考察等经验做法。
3.其他类别。反映工作、学习、生活、思想上积极向上的所见、所想、所思、所闻、所感,内容、题材不限。
四、相关要求
1.通讯员重点但并不局限于宣传所在部门、中心的工作进展及成果。文字、消息等稿件要求标题新颖、语句通顺。图片清晰度高,附有简要文字说明。图片稿件和文字需要分开保存,标注摄影及文字书写人姓名、所属单位或部门。
2.所有投稿稿件需要关联商业街区各项工作,鼓励原创,提倡投稿经验总结类信息。网络借鉴稿件严禁原文搬抄,需要结合商街实际进行二次加工。
3.中心每季度通报投稿情况,连续两个月领导签评差评的,将予诫勉谈话。获批推广及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通讯员,年底优先参评先进,并将作为中心青年干部储备人才,给予重点培养。
海州区商业街区发展中心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