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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46806409-3/2022-00002 | 分 类 | / 函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商业街区发展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1-12-29 |
标 题 | 关于续约海州花鸟鱼虫市场托管协议的函 | ||
文 号 | 海商发〔2021〕3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续约海州花鸟鱼虫市场托管协议的函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2-01-06
阅读次数:
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及要求,2018年,贵司签约委托海州区商务局转商业街区发展中心,全面托管海州花鸟鱼虫市场,并给予全额收益用于市场发展的优惠政策。其间,我中心派遣专班进驻,承担市场日常维护管理,进行市场开发和营销策划,联合周边组建了商家联盟,打造了清明赏花节等专属品牌,努力促进了市场发展与繁荣。并以市场部分收益,支持和辅助了孔巷历史文化商业街区零星维修维护和活动组织开展。
2021年6月,托管协议到期,但因未获上级明确指示,我中心继续保持和履行托管义务,却也导致个别拖欠租金行为难以提交司法处置。故此函致贵司恳请尽快续约双方托管协议,继续给予全额收益扶持市场发展的优惠政策,用于解决市场日常维护、活动开展、品牌打造和扶持孔巷历史文化街区常态运营管理。
妥否,请复。
海州区商业街区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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