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6806409-3/2024-00008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4-09-12 |
标 题 | 关于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 ||
文 号 | 海商发〔2024〕2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各管理中心、所属各公司:
中秋、国庆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两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统筹做好节前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街区上下“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庆祝中秋国庆,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9月12日—10月12日(为期1个月)
二、检查范围
陇海步行街、盐河巷、民主路老街、花鸟鱼虫街区、二营巷
三、检查重点
(一)火灾防控专项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陇海步行东街美食港湾、二楼餐饮、西街美食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步行中街二、三楼“多合一”场所、群租房、酒店、旅行社等场所火灾隐患,街区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家庭作坊违规搭建、店内、亭点用电线路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
(二)门头店招、户外广告牌专项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各街区破损、锈蚀,年代久远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店招、户外广告牌以及高空坠物,侧重广告牌内部结构锈蚀检查,特别是超期服役的广告载体要及时进行集中拆除,对屋顶、墙面漏雨及时进行维修。
(三)液化气、燃气专项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各街区餐饮店厨房液化气罐是否合格,燃气用具、连接波纹管、减压阀和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严禁餐饮用餐场所使用煤气罐。
(四)游乐设施专项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陇海步行西街、民主路老街游乐设施安全以及盐河巷游船未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五)消防设备专项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人流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存在的消防隐患;公共场所电梯及电气设备线路、街区餐饮场所燃气及冷库使用环节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公司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突出检查重点,加大整改力度。各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公司要围绕街区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令商户整改到位。
3、做好值班值守,妥善应急处置。节日期间,各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街区稳定。
海州区商业街区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