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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806409-3/2020-00002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19-12-13
标 题 商业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文 号 海商发〔2019〕1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商业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0-02-26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连云港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海州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各街区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在商业街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等教训,以街区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门头店招、户外广告牌安全、楼顶高空坠物为检查重点,对各包街领导、包区域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落实安全职责不到位的,进行层层问责;坚决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意识淡薄,有安全隐患“屡教不改”的街区商户;查找和整治街区一批难治理或者久治不绝的安全隐患,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督促实行停业整顿,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商业街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推动全区“三区两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1. 整治范围

    陇海步行街、盐河巷、民主路老街、花鸟鱼虫市场

    三、整治重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不严守安全、环保红线,不能严把安全关的商铺要坚决采取措施。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二)火灾防控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各街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问题,其中包括:陇海步行东街南附街美食港湾、东街二楼餐饮、步行西街美食广场、盐河巷餐饮及夜市、民主路风情美食街等人流密集场所,陇海步行中街二、三楼“多合一”场所,各街区公共区域的亮化设施,群租房、酒店、旅行社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家庭作坊违规搭建、店内用电线路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三)门头、户外广告、公共设施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各街区破损、锈蚀,年代久远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店招、户外广告牌,以及街区灯箱、路灯等公共设施安全,侧重广告牌内部结构锈蚀程度的评估,特别是超期服役的广告载体。盐河巷、民主路破损的外墙体,花鸟鱼虫市场建筑屋顶、阳光棚、下水道等安全隐患。

    (四)街区燃气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各街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五)游乐设施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陇海步行西街和民主路游乐设施安全及未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六)消防设备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各街区人流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存在的消防隐患,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等问题;公共场所电梯及电气设备线路、街区餐饮场所燃气及冷库使用环节存在安全隐患等。

    (七)群租房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各街区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未落实相关安全责任,出租的房屋不符合房屋建设、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规定,出租人、承租人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堵塞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随意给电动车充电,以及未定期检查和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等问题。

    四、时序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2月底)。各街区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结合各街实际,深入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各街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在12月底前,要摸清所在街区经营商户数量、基本情况、区域分布以及存在的主要重大风险隐患,统一上报至发展中心安全科。同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在街区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9月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今年以来街区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汇总,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理由报送发展中心安全科,由安全科汇总上报至区专治办。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商业街区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及省、市、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街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切实消除隐患盲区。

    各街区专项整治工作组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3日前报送至发展中心安全科。

  1. 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底)。各街区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商户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2020年11月18日前,各街区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统一报送至发展中心安全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陇海步行街、盐河巷、民主路老街、花鸟鱼虫市场结合街区实际,成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设组长,对所在街区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商业街区负责人姚柱同志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针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街区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好各自街区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要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必须”要求,各街区专项整治工作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商业街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范围分工表》,细化安全责任分工,确保每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街区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街区商户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加大媒体的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加大持续曝光力度,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推动商业街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附件1:《商业街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2:《商业街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范围分工表》


    海州区商业街区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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