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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6763149-2/2018-00003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海州区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 2018-03-16
标 题 海州区科技局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规定
文 号 海科〔2014〕17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海州区科技局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规定
时 效

海州区科技局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规定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8-03-16 阅读次数:

海州区科技局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规定

 

一、内设机构

海州区科技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协调;负责公文来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建议提案、督查督办、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工资福利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的规划、实施和维护;负责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工作。

组织拟订海州区科技发展行政措施、规范性文件,牵头负责科技政策、法规的落实;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区域创新体制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相关工作;负责科技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有关工作。

组织拟订海州区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专项科技规划与计划的编制,提出海州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牵头拟订科技计划及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海州区科技经费预决算;牵头负责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行政措施;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

拟订海州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行政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计划等涉农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载体以及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指导科技特色产业培育工作;指导和组织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工作。

提出促进海州区科技成果转化的行政措施建议;编制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负责海州区科技奖励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政策;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知识产权科

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海州区知识产权及专利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承担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有关工作;承办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统筹协调和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承担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专利中介机构的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统计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组织促进专利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高新技术科

拟订海州区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规划和行政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指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项目;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拟订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以及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

(四)科技合作科(科技招商科)

拟订推进海州区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和行政措施;联系重点产学研合作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区域科技合作,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交流工作;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行政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承办海州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有关团组、人员出国(境)有关事项;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负责对外科技宣传工作。

负责高校、科研院所及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引进工作。负责制订海州区研发机构招引政策;负责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协商、宣传接待等工作;负责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负责海州区科技招商工作。负责制订海州区科技招商引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科技招商的日常工作、内务管理、宣传接待、统计工作;负责收集各方科技招商信息,对引进的科技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大型科技招商活动的组织、安排、服务工作。

 

 

海州区科技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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