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22-4/2024-00019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4-03-11 |
标 题 | 关于在普通中学评选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的通知 | ||
文 号 | 海教发〔2024〕1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在普通中学评选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的通知
各初中、高中: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育人方式转变,发挥优秀学生榜样引领带动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组织评选普通高中2024年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市教育局和团市委继续面向全市普通中学评选表彰一批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并在普通高中推选一批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在全区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在籍在校学生中推选省级三好学生8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名。
2.在全区全日制普通中学正式在籍在校学生中评选市级三好学生79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10名和优秀班集体8个。
3.在全区全日制普通中学正式在籍在校学生中评选区级三好学生80名、区级优秀学生干部55名和优秀班集体45个。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品德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在道德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见义勇为、朋辈关爱帮扶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优先推荐;
曾获得“江苏省三好学生”“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省级评选,曾获得“连云港市三好学生”“连云港市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市级评选。
(二)优秀班集体必须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
1.班级和谐团结,班主任能积极带领全班同学奋发向上。
2.班级特色突出,班干部能积极构建班级文化,丰富学生生活。班级风气良好,班级成员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
3.班级实践丰富,重视学生的能力发展,注意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艺术、体育科技等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曾获得“连云港市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不再参加市级评选。
三、推荐程序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程序:学校按照班级学生推荐、任课教师和年级组评议、全校张榜公示(5天以上)、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审核的程序确定名单,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优秀班集体推荐程序:班级申报、年级组评议初选、全校张榜公示(5天以上)、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确定名单,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学校上报推荐名单时,应附下列材料:
1.张榜公示的起止时间、地点位置、公示方式、小样及收集的有关意见(书面记录原件)。
2.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校长签字的复印件。
3.被推荐学生的推荐表(班长、班主任及校长签字)。
四、名额分配说明
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名额主要参考普通中学毕业生数、在校生数、实施素质教育水平等因素下达。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高中段学校、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不加分。
五、有关要求
各校填报推荐名单登记表(见附件)、推荐表一式两份以及推荐程序中的规定附件材料,于3月18日(周一)下午下班前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将登记表、推荐表电子稿打包发送至邮箱:hzqjjk895@126.com。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某某中学三好学生上报”字样。
各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和不按规定程序及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2.2024年普通中学省、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推荐名单登记表
3.2024年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2024年普通中学市、区级优秀班集体推荐表
海州区教育局共青团海州区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