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22-4/2024-00017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4-03-05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州区教育局全面 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海教发〔2024〕1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印发《海州区教育局全面 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培智学校,海州中专,少年宫: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按照《连云港市教育局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连教体艺〔2024〕3号)工作部署,制定《海州区教育局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海州区教育局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
海州区教育局
2024年3月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海州区教育局全面实施
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根据《连云港市教育局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连教体艺〔2024〕3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发挥大美海州本土美育资源优势,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以美育浸润学生,提升全区美育教育教学质量,构建常态化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多途径提升学生美育素养;以美育浸润教师,提升教师的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培育一批美育骨干教师;以美育浸润学校,在全区范围内着力打造以美育浸润校园文化品牌,健全各学校美育工作机制,形成“一校一品”的美育新样态。
到2027年,全区美育课程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升,逐步形成各学段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相互结合,普及教育、特色发展相互促进,学校、社会、家庭相互联动。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展示机制基本建立,跨学科优质美育资源体系初步建成,中小学校“一校一品”艺术特色发展实现全覆盖。全区艺术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全面开展,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市级美育示范校和示范学生艺术团,建设一批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涵养一批美育优秀成果。通过持续努力,推动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和海州地方特点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美育课程改革
1.完善美育课程体系。各校要积极开发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美育校本课程和特色课程,与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有序衔接。充分发挥艺术课程在学校美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融通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设计等艺术学科,形成协同推进的美育课程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优质美育课程课后服务,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
2.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各校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挤占美育课。义务教育阶段确保小学阶段音乐、美术每周各2课时;初中阶段音乐、美术每周各1课时;普通高中保证音乐、美术每两周各1课时。区局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开设美育课情况进行评估,督促学校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
3.深化美育教学改革。构建美育与其他学科协同推进的课程体系,深入挖掘各学科蕴含的美育价值与功能,强化教学与实践的有机统一。各学校要以提高美育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建立健全不同学段美育课程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课程评价、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
(二)提升教师美育素养
4.建立美育教研共同体。探索构建美育教师发展共同体,通过导师指导、课堂展示研讨等方式,突出服务于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区局相关部门定期组织职业技能培训考核、专业技能比赛以及基本功展示活动等,开展专题教研等活动,不断提高美育教师的教研水平。
5.强化美育师资建设。加大力度配齐中小学美育教师,未配齐的学校要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且不得安排美育教师转岗、混岗。强化各学科教师的美育意识和审美素养,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将美育纳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开展面向教育行政人员、学校领导的专题培训和面向艺术骨干教师的专业培训,同时加大对乡村教师培训工作力度。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加展演等计入工作量。在参加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6.打造特色品牌项目。坚持整体推进与示范引领相结合,统筹美育特色项目布局,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学校美育品牌,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美育特色学校,实现“一校一品”,争取“一校多品”。整合利用各类美育资源,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美育特色品牌,提升海州美育影响力。
(三)普及艺术实践活动
7.健全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各校要将美育落实于学生日常生活之中,构建小学、中学纵向贯通,“班——校——区”选拔性展演横向衔接的艺术展演机制,做到“一校一特色、一生一专长”,不断提高学生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依托美育课堂和社团活动,常态化开展“阳光下成长”班集体艺术展演活动,做到班班有歌声、班班有活动,为每名学生提供展示的机会和平台;设立校园艺术节,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展示活动,做好校园精品项目校际展示活动等,着力打造具有海州本土特色的艺术展演展示活动。
8.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为校园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各校要积极推进艺术社团、课后服务等活动,实现全面普及,有条件的学校要增设戏剧、戏曲、影视等社团。充分挖掘海州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和非遗文化中的美育资源,体现学校特色、展现地域风格。加强美育实践活动场地保障,支持学校根据实际建设小型美术馆、博物馆、展览厅、音乐厅、剧场等,促进校园文化氛围全面提升。
(四)营造校园美育文化
9.完善美育人才培养模式。区局相关部门做好统筹规划,联合辖区内覆盖的小学、初中阶段学校建立共同体,高中阶段学校针对区域内初中学校的艺术教育特色,开展艺术特色学校验收以及高水平艺术团创建工作。经过“一校多品”的特色项目训练,不断完善美育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和培养,拓宽艺术人才成长通道,构建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
(五)优化美育评价机制
10.积极推进中小学美育评价改革。推进中小学美育评价改革,探索多元化评价方式,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全面考查学生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完善初、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艺术测评包括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学生考试等级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参考依据之一。
(六)提质乡村美育发展
11.优化乡村美育课程。积极开发符合海州特色的乡土教材,丰富课程资源,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优化美育课程设置,提高课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各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美育课程方案,注重课程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突出美育的特色和优势。
12.提升乡村教师素质。鼓励教师开展美育科研活动,探索美育教学的规律和特点,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持续加强教师培训和区域内校级交流,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引进优质的美育资源,为乡村美育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和进修机会。
13.创新乡村美育教学。多渠道创新乡村美育教学方式方法,利用数字化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果。开展合作学习、项目式学习等教学活动,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结合乡土文化资源,开展实地考察、创作实践等活动,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七)赋能美育智慧教育
14.强化美育数字技术建设。以数字技术赋能学校美育,依托国家、省、市智慧教育平台,打造精品云课堂、构建“虚拟艺术馆”“班集体艺术展示”等相关栏目,及时通过校园公众号、美篇等自媒体途径展示学生的艺术实践活动。从各版本教材中精选各类美育课程内容,搭建数字教育平台,加强数字技术赋能的体验,逐步实现美育浸润校园智能化、数字化,充分彰显数字技术赋能学校美育的创新特色,推动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
(八)整合社会美育资源
15.建立美育协同育人机制。统筹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环境中的美育资源,形成科学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加强对家庭美育的引导,宣传正确的美育理念,转变艺术学习的技术化和功利化倾向,努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多位一体推进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16.统筹整合社会美育资源。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美育资源,开展全区中小学生艺术作品展、中小学生影视文化艺术周、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充分发挥本地博物馆、美术馆、大剧院等各类文博资源优势,调动各方资源为学校美育教学、实践活动服务,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多位一体推进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区局成立美育工作领导小组,将美育浸润行动列入年度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美育工作的领导、指导。各学校要将美育浸润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各校要将美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加大对美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统筹相关经费保障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实施,保障艺术场地设施、器材器具以及学校艺术活动组织等。积极推动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促进优质资源设施共建共享。
(三)综合评估,强化督导。围绕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各校要加强对美育工作及效果的督导评估,对美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齐美育课程、开足美育课时、上好美育课程、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学校支持美育工作情况等开展重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评价。
(四)树立典型,宣传推广。各学校要加大学校美育工作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宣传正确的美育理念,深入挖掘学校师生、课程、社团等美育工作典型案例并全方位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突出海州特色,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海州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