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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22-4/2019-00017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19-11-25
标 题 关于印发《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 号 海委教发〔2019〕2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9-12-19 阅读次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培智学校,海州中专、少年宫:

经研究,现将海州区委教育工委《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州区委教育工委

                                                                                                                                                                                                                                                            20191125


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深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及各级有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单位党组织及班子成员。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照各单位主体责任清单,逐项考核主体责任清单涵盖的强化政治建设、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宣传教育、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推进源头治理和坚决反对腐败共八个方面的内容。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区委教育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强化日常检查,突出考核工作的常态化,采取自查自评与领导评议、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评。各单位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不定期开展自查自评,按要求完成工作报告和自评表。

(二)日常检查。区委教育工委将通过组织专项督查,走访群众、现场查看、问题调查等,检查责任清单执行情况,检查结果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领导评议。下级党组织年中、年底向区委教育工委报告履责情况,由区委教育工委进行审阅评议。

(四)年底考核。由区委教育工委牵头成立考核组,对照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责任清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四、综合评定

1. 综合考核

考核评定指标包括基础项目指标、民主测评指标、领导评议指标和单项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基础项目占70%、民主测评占20%,领导评议占10%。其中,基础项目为各单位主体责任清单贯彻落实情况,得分由日常检查和年底考核两方面组成,以日常检查为主。

2. 单项考核(加分扣分项)

加扣分总分正负15分封顶。

加分项:

(1)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特色做法和工作经验被区级肯定推广的加2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6分,中央级加10分,同一事项以最高分为准,不重复加分。

(2)弘扬优秀家风活动方案和活动图片,一次活动加1分,累计不超2分。

扣分项:

(1)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考核年度内发生违纪违规问题,被上级采取责令书面检查等第一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2分;采取停职检查、党内警告等第二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4分;采取责令辞职、撤销党内职务等第三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6分;采取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10分,取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优资格;扣分对象为当事人主要违纪问题发生时任职单位。

(2)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内发生违纪问题,被上级采取责令书面检查等第一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1分;采取停职检查、党内警告等第二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2分;采取责令辞职、撤销党内职务等第三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3分;采取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10分。

(3)发生群众到中央纪委越级访、集体访,有一起扣3分;到省纪委越级访、集体访,有一起扣2分;到市纪委越级访、集体访,有一起扣1分。越级访扣分以扣分多的计算,不重复扣分。

(4)在巡视巡察中被发现重大问题的,视情况予以扣分,最多扣10分;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有一项扣5分。

3. 考核评定。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80分为合格,80~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在考核“优秀”的单位中研究确定全区教育系统履行主体责任先进单位。

五、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被评为全区教育系统履行主体责任先进单位的由区委教育工委给予表彰,考核分数70分以下的单位作为下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督查单位,考核同类型中排名倒数且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分参考表


附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分参考表

考核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一、强化政治建设

(4分)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主题教育,“两学一做”,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

1

召开组织生活会等1次计0.5分。

会议记录等

2.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完善“三重一大”等决策规则。

2

制度健全计1分,执行到位计1分;有群众反映违规决策查实的此项不得分。

制度等

结合日常检查

3.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1

被上级查处的此项不得分。

纪检办提供

二、统筹谋划部署

(8分)

4.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总体布局,全年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2次。

2

召开会议研究部署1次计1分。

会议记录

图片资料等

5.突出个性,制定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用图文等方式如实记录清单履行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公开。

5

制定班子清单、书记清单、成员清单各计1分;清单公开公示计2分。

台账、图片、

日常检查等

6.党组织书记(单位负责人)按要求向区委教育工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其他成员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1

提供年终述责述廉报告计1分。

提供述责述廉报告

三、健全工作机制

(9分)

7.分层开展廉政谈话,党组织书记(单位负责人)全年与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不少于1次;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处室(部门)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不少于1次。

3

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计1.5分,班子其他成员廉政谈话计1.5分;缺1人次扣1分。

廉政谈话记录等、结合日常检查

8.加强日常监督,按时汇总报送党风廉政建设等材料。

2

全年按时报送计2分;不按时报送及漏报的1次扣0.5分;弄虚作假的不得分。

纪检办提供

9.强化检查考核,每半年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年底全面考核,开展述责述廉。

3

开展检查1次计1分,年底考核计2分。

检查简报等

结合日常检查

10.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强化党内问责工作。

1

应追究而未追究,被上级责令追责不得分。

纪检办提供

四、抓好宣传教育

(10分)

11.重视宣传报道,积极对外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

未在任何媒体上进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报道此项不得分。

相关宣传报道截图或原件

12.每季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班子每半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主要领导全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警示教育不少于1次。 

5

宣传教育活动1次计0.5分,专题学习1次计0.5分、廉政党课记1分,警示教育计1分。

图片资料

会议记录等

五、深化作风建设

(10分)

13.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整合各类监督力量,畅通电话、信件、网络、来访、微信等社会监督渠道。

1

公布举报电话、开展民意调查等计1分。

图片资料

日常检查等

14.严格发文程序,控制发文数量。加强会议统筹,开短会、讲短话。

1

群众反应大或被上级要求整改的,此项不得分。

日常检查为主

15.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年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并通过会议、公示栏、网站等进行公开。

2

定期统计计1分,进行公开计1分;年度“三公”经费上升的不得分。

日常检查为主

16.每季度组织开展校内督查不少于1次,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4

监督检查1次计1分。

检查记录等

结合日常检查

17.联系实际,总结经验、梳理问题,修订制度。

2

完善制度计1分,制度执行计1分。

文件报表等

六、选好用好干部

(2分)

1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等相关规定,开展竞争上岗、公开选聘等工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2

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计2分,违反程序操作的此项不得分。

台账资料

七、推进源头治理

(6分)

19.规范班子成员分工,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

1

分工规范计1分。

台账资料

20.推进权力公开,落实党务、校务、财务公开等。

3

制度计1分,执行计2分;未公开不得分。

图片资料

日常检查等

21.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防控措施。

2

排查计1分,防控措施计1分。

制度等

结合日常检查

八、坚决反对腐败(6分)

22.支持和保障教育工委(纪检办)执纪办案,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

支持和保障教育工委(纪检办)开展工作得2分。

纪检办提供

23.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督办件做到快查快办快结。

2

开展专项整治计2分,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督办件不能按期报结的此项不得分。

纪检办提供

24.聚焦党的领导,配合派驻组开展工作。

2

干扰不配合派驻组工作此项不得分。

纪检办提供

九、制定并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个性目标。

15

无个性目标不得分,有1项得5分。

资料等

结合日常检查

十、民主测评

20


十一、领导评议

10


加分项

合计正负15分封顶

(1)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特色做法和工作经验被区级肯定推广的加2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6分,中央级加10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

(2)弘扬优秀家风活动方案和活动图片,一次活动加1分,累计不超2分。


扣分项

(1)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考核年度内发生违纪违规问题,被上级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2分;采取第二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4分;采取第三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6分;采取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10分,取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优资格;扣分对象为当事人主要违纪问题发生时任职单位。

(2)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内发生违纪问题,被上级采取责令书面检查等第一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1分;采取停职检查、党内警告等第二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2分;采取责令辞职、撤销党内职务等第三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3分;采取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10分。

(3)发生群众到中央纪委越级访、集体访,有一起扣3分;到省纪委越级访、集体访,有一起扣2分;到市纪委越级访、集体访,有一起扣2分;越级访扣分以扣分多的计算,不重复扣分。

(4)在巡视巡察中被发现重大问题的,视情况予以扣分,最多扣10分;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有一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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