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22-4/2022-00016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2-09-01 |
标 题 | 关于开展“廉洁文化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海委教发〔2022〕1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开展“廉洁文化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海州中专、培智学校和少年宫;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廉洁文化建设要求,值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到来之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以“教育清廉风,喜迎二十大”为主题的2022年“廉洁文化活动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人员
活动时间:9月1日——10月15日。
参与人员:全区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党内法规和行业内规章制度学习。深入开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作风建设相关制度汇编》《海州区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班子集体决策制度》等法规制度的学习,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各单位在教师节前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党政负责同志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广大教师思想教育,增强立德树人、修身立教的责任感。
3.开展三节“廉洁承诺”活动。各单位在教师节前夕抓好廉洁从教宣传工作,带领全体教师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学校留存,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承诺书”在学校醒目处公示。
4.观看警示教育片。各单位从观看警示教育片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筑起反腐倡廉防线。推荐观看:《勇于自我革命精准正风反腐》、《清风护航后发先至新征程》、《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远离家庭腐败》等警示教育片。
5.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和教职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实境教学,感受清廉文化氛围。推荐参观:“山海廉韵.清风地图”9个市域内廉政文化特色阵地,“山海廉韵·清风地图”1.0版推介视频https://mp.weixin.qq.com/s/j3El2qNrRtGLjuZIO9X36A。
6.开展逐级廉政约谈。各单位针对如何廉洁过好三节
开展一次逐级廉政约谈活动,紧盯节日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时刻绷紧廉政弦,做到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7.开展校级廉政教育活动。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和特色,打造个性廉洁教育文化“窗口”,通过各类平台向全体教职工推送廉洁教育信息,让廉洁理念深入人心。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廉洁文化活动月”活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活动,发挥示范作用。
2.注重实效。聚焦活动主题主线,精心组织开展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的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3.总结成果。各单位要扎实开展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廉洁氛围,及时发布活动动态,10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图片3张(含校班子成员承诺书照片)发区教育局纪检办邮箱:hj83086850@163.com。
附件:承诺书
中共海州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
承诺书
教师节、中秋、国庆将至,作为公职人员,我将切实强化纪律意识,带头廉洁过节,现郑重向组织作出“七不”承诺:
不借机收送。不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购物券等。
不违规吃喝。不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违规公款吃喝;不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参加“一桌餐”。
不违规操办。不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不借机发放。不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
不违规接待。不用公款接待非公务活动人员;不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不向下级单位、其他单位或企业转嫁接待费用。
不借机旅游。不组织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不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等。
不自损形象。不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发表不正当言论;不纵酒、酗酒;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活动等;不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做任何有损公职人员形象的事情。
我将严格自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上述承诺,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予以监督。
承诺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