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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26722-4/2019-00044 | 分 类 | 科技、教育 / 决定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7-31 |
标 题 | 关于注销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决定 | ||
文 号 | 海教发〔2019〕7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注销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 | ||
时 效 |
关于注销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决定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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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连云港市人才培训中心的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13207007ZX00521),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于2017年底届满、上次年检时间为2017年5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至六十条,《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第十七至十八条,《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省市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对该机构办学资格予以注销,被注销单位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海州区教育局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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