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索 引 号 | 01426722-4/2019-00031 | 分 类 | 科技、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24 |
标 题 | 关于成立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海教发〔2019〕6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成立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
时 效 |
关于成立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9-05-24
阅读次数:
各中小学,局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苏教基〔2019〕7号)精神,深入持续开展全区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经研究,决定成立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以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
组 长:闫 浩 陈守权
副组长:徐向其 徐 艳 高明柱 韩树宾
张建忠 张庭善
成 员:姜先亮 单 平 陈美玲 张明庄 韦有波
张才宝 孙述红 屠友兄 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美玲、张才宝、姜先亮、单平、张明庄、韦有波、孙述红、屠友兄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裴延炜、刘岩、朱崇义、孙知晨、姜学剑同志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负责研制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推进情况,与区有关部门、市教育局进行工作对接。主要职责是:
1.研拟、出台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推进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
3.协调各科室、各学校在推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4.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进行重点督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整改报告报领导小组。
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要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海州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保证我区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海州区教育局
2019年5月24日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