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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22-4/2022-00015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2-08-25
标 题 关于开展2022年海州区“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优秀教育园丁”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 号 海教发〔2022〕3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开展2022年海州区“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优秀教育园丁”评选活动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2-09-23 阅读次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培智学校,海州中等专业学校、少年宫,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历史性成就,集中展现广大教师爱党爱国、立德树人、自信自强的精神风貌,团结凝聚广大教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担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第38个教师节之际开展海州区“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优秀教育园丁”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区共评选表彰“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优秀教育园丁”各50名。

二、评选范围

区“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优秀教育园丁”的参评对象为2021—2022学年在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培智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少年宫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在编在岗教育工作者。其中参评区“模范班主任”还必须是具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现任班主任。近5年已获得区“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优秀教育园丁”及以上表彰的,不再参加同类别评选。

三、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近5年年度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等次。

(一)海州区“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中能顾全大局,任劳任怨,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善于用正确的思想培育人,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爱学生,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学校学生管理、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5.努力学习,勤于思考,具有一定的教育和管理理论水平,在教育教学研究上有创新性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二)海州区“模范班主任”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有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和学生观。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廉洁从教。

3.具有较高的班级管理水平,作风民主,方法科学,班级活动有特色,有成效。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教学质量优秀。

4.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关注家庭困难学生的生活和成长。师生关系平等和谐,深为学生尊敬和爱戴。

5.团结同志,协调能力强,能主动与学科教师加强合作,保持密切联系,班级工作绩效得到广泛认可。

6.重视与家长联系、沟通,注重挖掘学校、社会等教育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展班级教育管理工作。

(三)海州区“优秀教育园丁”评选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锐意改革,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四、评选办法

海州区“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优秀教育园丁”由各单位按分配的名额推荐上报、区教育局研究决定产生。各单位推荐评选工作要遵循“民主公开,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

1.各单位公开评优条件,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要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人数的80%,赞成人数超过三分之二方可上报。民意测验材料由各单位保存备查。

2.推荐人选名单须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3.各类推荐人选要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在做好推荐工作的同时,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本单位层面的“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园丁”等评选表彰活动,把评选表彰活动与建设和谐校园、加强师德建设结合起来,突出表彰重点,强化激励导向,为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4.凡存在违反《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五、材料报送

为保证评审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必在9月2日之前完成推荐评选和材料报送工作。报送材料如下:

1.海州区“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优秀教育园丁”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1份)。

2.申报海州区“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优秀教育园丁”,需上报海州区“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优秀教育园丁”申报表(1份)。

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报表正反面打印),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以“单位编号+学校名称”命名)同时报送海州区教育局人事科(电子信箱:369316853@qq.com)。

今年的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努力营造“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的浓烈氛围。

附件:

1.海州区师德标兵申报表

2.海州区模范班主任申报表

3.海州区优秀教育园丁申报表

             海州区教育局

                                 2022825

海教发〔2022〕32号-附件1:海州区师德标兵申报表.doc 海教发〔2022〕32号-附件4:2022年表彰名额分配表.xls 海教发〔2022〕32号-附件2:海州区模范班主任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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