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22-4/2019-00010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19-09-10 |
标 题 | 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海教发〔2019〕7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培智学校,海州中专、少年宫,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开展以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根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省纪委机关、省监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办学工作实际,区教育局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州区教育局
2019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州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持续开展以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根据中共江苏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共江苏省纪委机关、江苏省监察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前一阶段全区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义务教育违规招生专项治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用3个多月的时间,进一步聚焦义务教育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和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提升名师空中课堂质效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等违规办学行为,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和家长焦虑心态有所缓解,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得以恢复重建;全面建设并开通“名师空中课堂”,有效支持教育现代化教与学方式改革,切实增强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巩固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建设和应用“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有效遏制中小学食堂腐败。整治工作立足源头治理,强化协同治理,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推进全区各校切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不忘教育初心,矢志改革创新,更加勤勉敬业,为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针对以下6种违规办学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一)违规举行考试
1.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
2.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
3.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
(二)违规进行排名
4.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
5.小学阶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6.学校或教师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三)违规分快慢班
7.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四)违规超前教学
8.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
9.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
10.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
11.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五)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
12.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勾连,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向中小学推荐优秀学员、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的。
(六)食堂管理不规范
13.校长不履职。
14.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不力的。
15.在学校食堂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侵害学生利益行为、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三、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开展违规考试排名和超标超前教学专项整治。在上半年义务教育违规招生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推动各校开展总结分析,形成全区招生态势图。学校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定期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责任督学每月加强对学校办学的日常监督,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督查。区教育督导室督促和指导学校依法依规办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举报投诉电话,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周报制度,全力遏止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积极构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学秩序和育人生态。
(二)进一步提升“名师空中课堂”服务质效。全面运行“名师空中课堂”电视端、PC端和手机端,依托全省中小学生学籍平台,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构建一对一个性化学习空间。按照提高教学质量要求,同步启动建立“校内数字课堂”。围绕国家课程体系,进一步征集遴选和摄制建设优质课件资源,丰富学习平台资源,帮助提高学习针对性,补齐中小学生学习短板。积极推荐区域内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教育教学骨干名师参与平台服务。省名师空中课堂于11月底前面向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开通运行,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校内数字课堂”,基本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全覆盖。
(三)进一步巩固提升培训机构整治成果。完善“区委领导、政府主导、联席会议统筹、纪委监委监督、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托“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结合暑期培训机构情况,组织开展第三轮暗访巡查活动,防止少数问题机构反弹。继续“查漏补缺”,强化薄弱地区、薄弱环节的专项治理。研究制定“线上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备案审核细则”,会同省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线上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我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文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四)进一步全面构建“阳光食堂”监管网络。今年9月初江苏省“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各校要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以信息化监管平台为主体,以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制度化文件为支撑,统筹推进全区“阳光食堂”建设。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下旬—9月12日)
区教育部门制订出台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整治动员会,全面动员部署,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方案、举报电话,认真解读整治相关政策和细则,重点部署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社会培训机构整治工作。积极做好“名师空中课堂”技术平台、教育资源和共享体系建设,为全面推开做好准备。召开全区“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技术培训会,进行食堂规范管理警示教育,为平台的全面使用进行总动员,保障开学初各校系统投入使用。完成第三轮校外培训机构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对违规机构通报并依法处置。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逐一登记核查并做出处理,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规范自查阶段(9月13日—10月13日)
区教育局按照专项整治6 条重点,对本区内义务教育违规办学情况全面摸排,指导学校认真自查自纠,全面对标找差,即知即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区教育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到投诉举报一件,查实一件。认真做好“名师空中课堂”和“阳光食堂”两个平台的系统培训和全面部署,确保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所有相关人员都正确使用、常态应用。
各学校一要认真填写《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附件一),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张贴,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二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列出违规问题清单,并积极主动整改,切实把规范办学要求落实到违规举行考试、违规举行排名、违规分快慢班、违规超前教学、食堂管理不规范的各个环节,立行立改。
各校于10月10日前将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总结、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对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学校,区教育局将进行汇总通报并严肃查处。
(三)督查问责阶段(10月14日—11月30日)
各学校责任督学必须对责任学校规范办学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告知区教育督导室,纸质稿以 “月报”形式报送区教育局督导室。
区教育部门根据各校自查自纠情况和责任督学检查情况,有计划地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有举报、问题多、整改不到位和违规问题“零报告”的学校,对违规学校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整改报告。各学校要以“周报”形式将《专项整治工作周统计表》(附件二)和有关督查等工作情况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分析汇总后印发通报。
区教育局通过领导班子“包片管线”,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和“飞行检查”。对违规办学行为的重点学校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对治理不力的学校进行全区通报,严肃处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问责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提出到人到事到格次的问责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按照有关规定作出问责处理。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和责任追究,学校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依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直至撤职处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
全面评估专项整治成效。各学校针对6条整治重点进行逐项自评,形成一校一表,区教育部门加强审核汇总,形成区域性治理分析报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区教育局加强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将结果作为对学校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管理。优化整合全省名师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办好互动平台的有线电视端和网络端,构建课内课外、线上线下、学校家庭全覆盖的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体系。各学校要在规范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建立配套政策上下功夫,更大力度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海州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教育督导室、纪检办、审计办、基教科、师资科、人事科、教研室、装备办、职社办、体卫艺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教科。各义务教育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细化整治任务,硬化整治措施,确保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破立并举
各校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做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真正做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反向制约与正面引导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既纠正功利化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行为,又维护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教学秩序;既整治违规办学行为、纠偏改错,又推进教育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真正使专项整治取得“每个学生受益、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三)强化舆论导向
区教育局和各校主动与媒体沟通,细致扎实做好政策宣传、理论阐发、释疑解惑等工作,对违规办学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通过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宣传各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大力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更好发挥义务教育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奠基作用。要注重家校协同,广泛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积极发展适合的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的氛围。
附件一:违规办学行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学校自查表
附件二:违规办学行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周统计表
附件一
海州区违规办学行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学校自查表
自查 |
自查内容 |
自查结果 |
整改措施 |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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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是否 |
存在主要问题 |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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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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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举行考试 |
1. 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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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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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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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进行排名 |
4.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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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学阶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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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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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分快慢班 |
7.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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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超前教学 |
8.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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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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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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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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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 |
12.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勾连,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向中小学推荐优秀学员、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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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不规范 |
13.校长不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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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不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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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在学校食堂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侵害学生利益行为、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
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附件二
海州区违规办学行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周统计表
填报日期月日
次(件)数 |
发现问题情况 |
查处情况(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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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考试与排名 |
违规分快慢班与超前教学 |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 |
食堂管理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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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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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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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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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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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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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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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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