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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26722-4/2020-00006 | 分 类 | / 决定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0-04-27 |
标 题 | 关于表彰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进单位的决定 | ||
文 号 | 海委教发〔2020〕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表彰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进单位的决定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0-07-02
阅读次数:
2019年,海州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纪律规矩,严肃纠正“四风”,将党风廉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廉政教育,强化关键环节监督,推进源头治理。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充分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对新浦高级中学等十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持之以恒,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构建具有海州教育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进单位(10家)
中共海州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
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进单位(10家)
1.新浦高级中学
2.宁海中学
3.海宁中学
4.苏光中心小学
5.大庆路小学
6.解放路小学
7.新浦培智学校
8.宁海中心小学
9.蓓蕾幼儿园
10.六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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