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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806760-6/2015-00013 分 类 其他 /决议
发布机构 海州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5-08-10
标 题 关于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海金融办发〔2015〕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李海波委员:首先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创建良好信用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提案很有针对性,对促进全区金融环境改善、助推企业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面,将我区在创建信用环境、助推企业发展方面做的一些工作及下一步打算答复如下:
时 效

关于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5-07-31 阅读次数:

 

李海波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创建良好信用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提案很有针对性,对促进全区金融环境改善、助推企业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面,将我区在创建信用环境、助推企业发展方面做的一些工作及下一步打算答复如下:

一、关于信用环境营造情况

随着国家经济进入“新常态”,我区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增大,也为维护金融环境稳定带来了严峻挑战。一方面,部分中小企业缺少抵押物作为担保,甚至借款后逾期不还,造成社会信用逐步恶化,导致银行对部分企业慎贷、惜贷,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成为大多数企业的发展障碍。另一方面,我区作为全市非法集资的重灾区,接连发生了郑云、王兵等一批大案要案,集资群众频繁集访群访,破坏了我区正常的金融秩序。为了改善信用环境,提振市场信心,保障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市场环境,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一)大力整顿信用环境,全力化解金融风险

1.加快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区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扎实开展不良贷款处置工作。成立不良贷款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召开专题会议,梳理排查不良贷款详细情况,对部分不良贷款处置方案进行研究、细化,并将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全面摸底排查。主动与5家金融机构对接,了解各家银行不良贷款案件基本情况,处置难题,需区政府协调事项,并征求处置意见。三是加强部门协作。督促公检法部门加大协作力度,提高不良贷款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效率,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核销提供司法保障。目前,我区共协助银行化解不良贷款2.1748亿元,处置率37.8%

2.主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一是摸底排查,依法分类处置。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对理财、投资类公司、房屋中介公司及非存款类融资机构进行拉网式风险排查,摸清涉嫌非法集资单位风险底数并对排查出的风险情况依法分类处置,有效化解风险隐患。二是持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短信等各类载体向人民群众普及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在港城365、连云港日报、微信公众平台、区政府网站等开辟专栏、专刊,并充分利用白虎山庙会这一平台,向广大群众普及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制作专题片4期、宣传展板 100个、宣传条幅400条,发放宣传手册20万份、海报5000份。

3.建立信用诚信机制。今年以来,法院系统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公开曝光被执行人老赖被追究刑事责任典型案件,对被执行老赖进行信用惩戒,在工程招投标、金融贷款、进出境、乘坐高铁、飞机高消费等方面予以限制,让这些老赖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处处受限,步步难行,形成打击拒不执行行为的强大态势。加大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打击力度,追究其法律责任,切实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二)加快银政企对接步伐,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制定《海州区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实施方案》,区政府安排财政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和借款企业按融资额度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以政府增信、风险共担的模式,降低小微企业抵押物要求,放大贷款规模,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每年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不低于3000万元。目前已向9家中小企业发放1500万元贷款。由于申请企业土地证、房产证“二证”不全,而与我区合作的担保公司、以及承担连带责任的载体单位,要求企业提供土地证、房产证等有效资产作为反担保,利益各方强烈的风险意识和现实矛盾导致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较少,放贷资金受限。此外,我区召开银企对接会,搭建银企交流和沟通平台,为园区4家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三)优化政策环境,助推金融机构快速发展

为支持现有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我区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109号),贯彻落实引进金融机构,加快金融机构发展相关优惠政策。例如,对新组建或引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金融机构日常业务开展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中介费用、司法费用等,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最低标准收取。为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我区制定金融扶持政策 “对企业上市给予奖励,企业在主板挂牌上市的给予70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的给予50万元奖励,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给予5万元奖励。”

(四)加大金融知识培训,缓解小微企业投融资难题

为帮助企业投融资,引导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助推企业发展壮大,我区作为主办单位之一,协助组织召开2015连云港首届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投融资对接会,邀请上海股权交易中心为参会企业进行业务培训,鼓励企业通过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拓宽融资渠道,化解融资难题。与江苏连城律师事务所合作,争取年底在我区建立“上海股权交易中心孵化基地和“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协会”。此外,协调组织拟上市企业高管人员参加全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会议,指导企业上市工作;组织中小企业业主参加企业家座谈会,交流经验做法,及时通报政策调整及资本市场的最新动态。

二、下一步打算

(一)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一是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继续协助金融机构加快处置不良贷款,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积极引导各银行通过转贷化结、追加保全等措施处理无需起诉的风险贷款,其中对有抵押债权的不良贷款,采取协商处置机制,通过第三方市场运作的模式,优先处置和盘活抵押物权,加速不良资产处置核销。法院要开启案件审理执行的绿色通道,简化立案、送达、拍卖等流程,提高审判及执行效率。二是打击非法集资。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牵头,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保持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维护金融环境稳定。持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和资产追缴力度,推进资产处置,加快清偿兑付,做好维稳工作

(二)提升银政企合作实效。完善微贷宝融资服务平台,在把握好风险的前提下扩大放贷规模。针对微贷宝推行不畅的问题,我区认真研究,打算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解决:一是区政府在小微企业放贷条件上进一步研究,结合现实情况,优化实施方案;二是开展银政企深度沟通对接,推动信用“互信”升级,形成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合力;三是提升承担一定风险的载体单位创新、优化服务意识,积极投身“微贷宝”平台建设,想小微企业之所想,解小微企业之所急。

(三)大力扶持金融机构发展。摸底统计全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及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情况,积极向辖区内金融机构进行发布,推荐优质信贷项目。在符合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尽可能的给予金融机构以优惠扶持,鼓励各金融机构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产品,简化信贷手续,优化信贷服务,缓解中小企业还款压力。

(四)提高小微企业金融及信用水平。邀请券商对拟上市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政策学习和业务流程培训,推动优势企业通过主板或新三板融资,推动大型企业到银行间市场协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推进中小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融资工具,引导企业运用可转债、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此外,加大中小企业信用意识的培养,提高业主职业道德素养,加大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信用机制,为守信主体争取更多的金融政策支持、畅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加大对不守信企业及个人的制裁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维护金融机构合法利益。                                                                                       

                                                     海州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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