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7187-2/2018-00022 | 分 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8-30 |
| 标 题 | 关于组织开展“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锦政〔2018〕79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承优秀家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决定在全镇各村居开展“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 ||
| 时 效 | |||
关于组织开展“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机关各部门: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承优秀家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决定在全镇各村居开展“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发挥家庭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弘扬良好家风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二、评选标准
(一)具体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讲文明、有礼貌、行为美。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传承孝道。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理念、生活方式。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民主、地位平等,相互尊重关爱、理解信任。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
5.家教良好。家长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注重孩子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培养。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学习传承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传承好家训,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强,勤劳节俭、厉行节约。坚持绿色出行,倡导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真诚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爱心结对活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
各村居及时启动评选工作,宣传创建评选活动的目的与意义,明确创建活动的标准与程序,做到家喻户晓,户户参与。
(二)遴选推荐
各村居要根据推荐标准和程序,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上报。已获评往届“五星级文明户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推荐。
推荐上报的家庭要填报《锦屏镇“五星级文明户”申报表》,并附一张全家福照片。各村居统一收集整理所有候选家庭的各项材料后,于 9 月5 日前将纸质版送至创文办,电子版发至邮箱:2507185161@qq.com,联系电话:18661262829。
(三)公示评定
镇创文办将对各村居上报家庭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确定“五星级文明户”表彰名单。
(四)表彰宣传
对评选出的“五星级文明户”,镇创文办将积极推荐上报参与区级“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并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创建评选活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动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运用海报、横幅、广播等多种形式,介绍创建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为创建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因地制宜,确保实效。各村居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居要建立管理档案,记录每年评选情况,可结合实际,制定表彰奖励办法。
附件:1.锦屏镇“五星级文明户”推荐名额分配表
2.锦屏镇“五星级文明户”申报表
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