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7187-2/2018-00005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3-05 |
| 标 题 | 关于印发《锦屏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锦政〔2018〕20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卫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理念,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锦屏镇卫生水平、增强居民健康意识、建设美丽海州为宗旨,坚持 “以块为主、分级负责、标本兼治、总体推进、全民参与、全面达标”的原则,强力推进镇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加强镇区卫生长效管理,不断完善镇区功能,大力优化镇区环境,全面提升镇区形象。 | ||
| 时 效 | |||
关于印发《锦屏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工作部署,根据《江苏省卫生乡镇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卫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理念,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锦屏镇卫生水平、增强居民健康意识、建设美丽海州为宗旨,坚持 “以块为主、分级负责、标本兼治、总体推进、全民参与、全面达标”的原则,强力推进镇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加强镇区卫生长效管理,不断完善镇区功能,大力优化镇区环境,全面提升镇区形象。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硬件基础设施为重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切入点,以建设美丽、宜居、健康、生态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中心,坚持科学创建、依法创建、为民创建、协同创建,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强力组织推进,着力突破关键环节,促进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面貌的全面提升,确保2018年全面建成省级卫生乡镇。
三、工作步骤
省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阶段
1.成立强有力的创卫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专业工作组,分解落实创卫目标任务,建立创卫问责机制,镇党委、政府召开创建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单位各部门完成创卫动员,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2.广泛开展创卫工作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3.各部门全面排查省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有效的保障措施,形成块块领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上下联动、攻坚克难、整体推进的创卫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1.围绕创卫标准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督查,强势推进,确保镇区面貌显著改观,无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马路市场、违章搭建基本清理完毕,“脏乱差”现象得到全面整治,基本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
2.镇里将于5月底开展创卫先期验收工作,对验收通过的部分进行长效管理;验收未过的,继续开展整治工作,确保通过省级暗访、调研、技术评估、现场考核等各项工作。
3.收集整理并完成创卫资料。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阶段
1.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好接受省爱卫会暗访、调研和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2.不定期邀请创卫专家进行暗访指导,针对反馈意见查漏补缺,全面提升镇区卫生长效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镇容镇貌管理长效机制,做好接受省爱卫会组织的综合评审准备工作,确保通过考核评审,获得省级卫生乡镇命名。
四、工作任务
(一)创卫氛围营造
镇区驻地(村委会、居委会)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及创建卫生乡镇宣传牌;组织协调辖区内车站、商场、医院、机关、学校、小区、工地等制作创建卫生乡镇宣传标语。
(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爱卫会组织机构健全,有专兼职人员;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档案管理规范;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带村,整体发展;发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网络健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中、小学,卫生院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在主要街道、卫生院、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宣传板;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烟草广告。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体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四)环境卫生整治
有清扫保洁队伍,主要街道不低于8小时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清运率达100%;垃圾集中转运或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卫生责任制落实,镇容整洁有序,无“十乱”现象。镇区河道、湖塘等定期清淤,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岸坡整洁,无垃极杂物;镇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
(五)硬件基础设施
镇建设规划科学合理;道路平整,无裸露地面。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重点场所公共厕所要达到二类标准;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镇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路灯亮灯率≥95%。
(六)环境保护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达到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监督管理符合相关要求,安全处置率100%。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七)病媒生物防制
病媒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除四害”设施完善;通过
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并公示,内外环境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落实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严格依法规范管理食品摊贩,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集中供水单-位应依法经营,取得卫生许可证(包括所辖农村大型集中式供水设施),二次供水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确保饮水安全;依法依规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责任。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
(九)重点场所卫生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公共浴室、美容美发店、歌舞厅、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行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学校自来水普及率100%;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健康企业、健康单位建设活动,开展职工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十)疾病预防与控制
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医疗机构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坚持肠道门诊制度;托幼机构、学校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落实好免疫规划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安全注射率100%。
(十一)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近3年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建立感染控制和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规范报告和处理。按要求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规范腹泻病人和发热呼吸道病人诊治工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疫苗储
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幼托机构、学校按照法律法
规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安全接种率100%;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十二)集贸市场管理
集贸市场功能分区明确,环卫设施齐全,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管理规范,卫生良好。活禽宰杀和销售区相对独立设置,按规范落实定期清洗、消毒和休市制度。水产区域设置有上下水的宰杀台。临时便民市场布局合理,环卫设施配套和管理规范,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
(十三)社区和单位卫生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停放整齐,无“十乱”;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四)镇辖村卫生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和教育;村卫生室(所),医疗用房、设备、人员等配置和运行管理符合规范要求。居民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高于所在省(区、市)平均水平;集中式供水普及率≥95%,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5%;村容整洁,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生活垃圾密闭收运、日产日清。有环境卫生管理保洁制度,有专人负责;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创卫工作的领导,成立锦屏镇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创卫工作实行镇领导“包线定点”工作体制,每位领导不仅负责自己分管条线的创建达标工作,同时负责督查联系点的创建达标工作。
(二)细化目标,落实责任。根据创建目标要求,排定创建重点内容和实施细则,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行动计划,将创建任务、标准要求和各整治项目层层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序时进度真抓实干、扎实推进,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三)深入宣传,强化监督
各村居、相关部门在完成各自创卫宣传任务的同时,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创建省级卫生乡镇的参与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村居卫生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进,准确掌握序时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居及时通报,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依法创卫,长效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依法创卫,强化监督检查。要认真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充分发挥城管、卫生、市场管理监督、公安等专业监督、执法队伍的作用,推行联合执法,通过巡查、抽查、大检查、单项和联合执法,抓住管理源头,提高管理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