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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7187-2/2020-00004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3-27
标 题 关于做好锦屏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锦政〔2020〕2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海政发〔2020〕1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效

关于做好锦屏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0-03-30 阅读次数: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海政发〔2020〕1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充分认识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此次普查,将全面摸清我镇人口家底,查清我镇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基础信息,为掌握我镇2010年以来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精确制定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明确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这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普查主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准确把握普查基本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村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规范普查行为。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村居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谎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切实把提高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贯穿人口普查工作全过程。实行严格的质量管控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追溯和问责机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实行全流程质量控制,使我镇普查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项活动、各种行为都有章可循,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坚决防范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

(三)加大信息化运用。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实时上报普查数据。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村居普查员必须依法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全流程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出售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各村居要保障必要的网络环境和硬件条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数据收集处理工作安全顺畅快捷进行。

四、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时间节点多。各村(居)、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积极参与”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锦屏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负责普查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村(居)委会于4月底前建立普查工作小组,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财政、国土等部门要做好普查物资和设备、普查经费、地理信息等协调保障工作,公安、计生、民政、教育、城建、劳保等掌握相关人口信息的部门,要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向镇普查办提供行政记录资料。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好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选优配强队伍。要高度重视“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采取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村(居)委会选任或者社会招聘等方式,把政治素质较好、业务水平较高、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普查“两员”队伍中来,确保“两员”胜任普查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国发〔2019〕24号文件要求,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的稳定。普查登记所需电子设备由区级负责筹措,对征用普查员个人电子设备给予适当补助。对在“两员”培训、普查摸底、现场登记、数据处理等普查关键节点加班人员,在据实依规做好记录审核基础上,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

(五)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各村居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横幅、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普查“宣传月”等活动,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促进全社会知晓普查法律政策,引导普查对象自觉配合普查登记,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锦屏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附件

锦屏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杜 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纪 况    镇人大主席

    吴新荣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永健    镇宣传委员

    刘高峰    镇副镇长

    夏佳讯    镇党委委员,西山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宋佳佳    镇党委委员

    吴 青    锦屏派出所指导员

成 员:程小桥    镇统计办主任

    韩 吉    镇党委组织干事、党政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沈 麟    镇财政所所长、农经站站长

    刘永安    镇武装部副部长

    李 杰    镇司法所所长、科协副主席

    周建明    镇计生办主任、关工委主任

    李洪齐    镇农技中心主任

    李 伟    镇农经中心主任

    张 玲    镇文体中心主任

    陈军平    镇城建办主任

    朱倩玉    镇纪委办主任

    卞丽丽    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杨福霞    锦屏国土所所长

    郭根柱    锦屏卫生院院长

    邹双国    锦屏高级中学校长

    张曦文    镇民政办办事员

    刘 华    刘顶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沈学富    新海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笑    李圩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村委会主任

    陶 健    桃花村党总支书记

    马 勇    桃花村村委会主任

    刘 萍    酒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翠荣    岗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卞光浩    狮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卞广生    陶湾村党总支书记

    叶翔文    陶湾村村委会主任

    范一景    朐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田亚培    党政办副主任,东山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郑 瑶    中山区党总支副书记

    章 丽    西山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刘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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