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7191-X/2022-00037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2-06-09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州街道“文明同行 扮靓古城” 百日攻坚八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街工委〔2022〕17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印发《海州街道“文明同行 扮靓古城” 百日攻坚八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党委,机关各部门:
《海州街道“文明同行 扮靓古城” 百日攻坚八大行动方案》已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海州街道党工委 海州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9日
海州街道“文明同行 扮靓古城”百日攻坚八大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点位操作手册和《海州区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清单》,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行动主题
文明同行 扮靓古城
二、行动时间
攻坚行动从6月10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工作准备阶段(6月10日-6月20日):各牵头部门根据专项行动目标和任务,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梳理行动的具体举措和内容。
2.集中攻坚阶段(6月20日-7月31日):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集中力量、全力攻坚,根据具体举措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全部达标。
3.长效保持阶段(8月1日-9月30日):各牵头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把每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精,巩固创建成果,实施长效管理。
三、工作目标
文明城市大家创,文明成果人人享。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海州街道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深入开展“文明同行 扮靓古城”百日攻坚八大专项行动,聚焦文明晾晒、安全骑行、文明养犬、安全用电、规范停车、楼道亮灯、市容整治、安装文明座椅八个方面工作重点,强基础、抓长效、重人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推动海州古城环境干净整洁、面貌井然有序、文明全面提升。
四、行动项目
(一)文明晾晒专项行动
行动内容:
出台文明晾晒专项治理方案,构建部门联动长效治理工作机制,源头解决乱晾晒问题,彻底杜绝乱晾晒现象。(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
具体举措:
一是加强宣传发动。网格员逐户上门通知,号召居民清理占用的公共空间,针对不理解、不配合的居民,社区邀请网格员协同社区民警加大宣传,全力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
二是制定晾晒方案。为切实解决居民晾晒难题,各社区根据社区特色、地形特点,并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建议,拿出集中晾晒区方案。
三是完成晾晒区打造。各社区根据制定的晾晒区方案,紧抓安装进度和工程质量,完成集中晾晒区打造,并引导居民规范有序晾晒。
(二)安全骑行专项行动
行动内容:
开展安全骑行专项行动,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按规定上牌等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水平,减轻交通事故时因未戴头盔造成的事故损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
具体举措: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要做好辖区居民教育引导工作,动员辖区居民驾乘电动车安全佩戴头盔、按规定上牌,联合辖区学校发放《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致海州街道中小学生的一封信》,动员学生家长安全佩戴头盔、按规定上牌,营造安全骑行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摸底调查。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协同社区民警,对于不戴头盔、未上牌照现象进行入户摸排,摸清底数。
三是加强联合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交警等部门对不戴头盔、未上牌照等行为进行处罚,达到文明骑行目的。
(三)文明养犬专项行动
行动内容:
开展文明养犬专项行动,针对遛狗不牵绳、公共区域养犬、犬便乱拉、犬吠扰民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养犬突出问题,提升文明养犬意识和水平。(牵头部门:综治办)
具体举措: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公众号、微信群、电子屏、应急广播等多媒体宣传。开展集中宣传,各社区在辖区内人流量较大的场所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社区民警、社区工作者以及志愿者共同参与,发放《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引导居民在宣传横幅上签名,督促养犬人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
二是开展专项巡查。各社区联合社区民警、网格员成立文明养犬专项巡查队伍,每日早晚两巡,同时积极发动居民共治共管,对遛狗不拴绳、不及时清理狗便等行为及时劝阻。
三是设置狗便集中存放处。在鼓楼嘉园、南园新村、公共广场等公共区域附近设置狗便收集箱、宠物便袋箱,推进文明养犬意识深入人心,共同守护家园环境。
(四)安全用电专项行动
行动内容:
开展安全用电专项行动,依据《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对电动车乱停放现象进行整治,解决飞线充电、楼道内电动车充电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居民安全用电意识和水平。(牵头部门:安监办)
具体举措:
一是加强用电宣传。通过公众号、宣传栏、应急广播、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飞线充电、楼道内电动车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危害,普及安全用电知识,提升居民安全意识。
二是安装充电设施。各社区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听取整理归纳居民意见,在确保用电安全的基础上,选取合适位置组织安装便民充电设施。
三是加强用电巡查。常态化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并发动党员和基层网格力量,提醒居民电动车安全充电及居家安全用电。
(五)规范停车专项行动
行动内容:
开展文明停车专项行动,加强违规停车行为整治,督促居民有序停车,无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堵塞消防通道、占用盲道等现象。(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
具体举措:
一是加大宣传发动。组织网格员、志愿者参与文明停车劝导,联合辖区学校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
二是施划停车位。对辖区非机动车停车线全面更新施划,联系交警部门对辖区机动车位进行补划,引导居民线内规范有序停车。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不规范停车行为的整治力度,对不听劝阻的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配合城管海州三大队进行查扣并处罚;对不规范停放的机动车,配合交警部门进行查扣并处罚。
(六)楼道亮灯专项行动
行动内容:
开展楼道亮灯专项行动,解决居民楼楼道灯不亮、损坏、缺失等问题,确保亮灯率达到100%,方便居民夜间出行。(牵头部门:建设办)
具体举措:
一是开展亮灯排查。部署开展辖区楼道灯排查、摸底工作,掌握不亮、损坏、缺失灯的基础数据。
二是完成亮灯工程。根据前期排查结果,组织安装工人及时补充、更换楼道灯,确保楼道灯全覆盖。
三是加强长效保持。后期安排网格员、志愿者定期巡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社区,并及时解决。
(七)市容整治专项行动
行动内容:
开展市容整治专项行动,对店外经营、游摊经营等户外经营进行劝导,提升市容管理水平,营造文明、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
具体举措: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印制《城市市容管理致辖区商户的一封信》,通过文荟古城公众号、社区网格群、辖区商户群等平台广泛转发,利用应急广播、行政执法车循环播放一封信内容,告知辖区商户及游摊商贩不得违规占道摆摊设点。
二是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在各个主要路段点位安排专人管理,同时加大巡查整治力度,采取多种手段劝离、整顿游摊、店外经营等,巩固整治成果。与周边街道对相邻地段,开展联合整治,分点管控,共同治理。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初次违反《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多次违反且拒不整改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暂扣工具并处以罚款。
(八)安装文明座椅专项行动
行动内容:
开展安装文明座椅专项行动,在具备条件的辖区公共广场、游园、小区等场地安装文明座椅,为辖区居民提供休憩场地。(牵头部门:建设办)
具体举措:
一是制定爱心座椅方案。各社区制定爱心座椅方案,根据居民意愿和实地调研,选定文明座椅安装地点,设计爱心座椅样式。
二是完成爱心座椅安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社区根据设计方案,安装爱心座椅,解决居民休憩难题,方便居民休闲生活。
三是加强爱心座椅维护。成立党员“文明座椅”监管维护志愿者队伍,安排志愿者,加强爱心座椅日常维护维修工作,确保无安全隐患。
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延静 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李兴鲁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吴宁梅 人大工委主任
严 明 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统战委员、人武部长
穆 舟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尚 明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崔得志 党工委政法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一笑 党工委组织委员
鲍 峰 党工委委员(挂职)、海州派出所所长
丁志国 交警海州三大队副大队长
廖忠亮 城管海州三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陈小燕 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 荣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何爱港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陈金喜 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东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赵尤文 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办)副局长
刘金国 信访综治工作负责人
滕 浩 城管工作负责人
杜友祝 古楼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石 婧 双龙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纪雯雯 新建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郭晓茹 砚池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洪军 南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各项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各项行动与其他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协调部署。牵头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举措,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
(二)强化推进落实。各部门、各社区要根据形势任务、重点难点,制定专项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推动各项行动落地落实落细。
(三)强化督查考核。创文办要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压实工作责任,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建立督办台账,及时预警通报,做到即查即改,并将各项行动完成情况纳入创文年度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