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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7194-4/2025-00003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5-03-07
标 题 洪门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回头看”工作方案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洪门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回头看”工作方案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5-07-15 阅读次数:

为深刻吸取“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落实“2.13”全省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切实做好当前火灾防范工作,决定在前期“三合一”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整治范围

1. 已整治的“三合一”场所:对前期排查出并已完成整治的“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复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隐患反弹、回潮现象。

2. 新发现的“三合一”场所:持续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整治新出现的“三合一”场所,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3. 容易反弹的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及周边等容易滋生“三合一”场所的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主要包括:1.生产型“三合一”场所。在工厂生产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在自建民房、商品房或出租房屋内从事加工生产,从业人员生产住宿在同一场所内。2.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在商住楼、临街商业用房或自建民房、出租房内从事经营活动,且有人员留宿的经营性场所。

二、整治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整治,确保“三合一”场所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建筑耐火等级、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二)生产、经营、储存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未按要求配置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四)外窗违规设置铁栅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或封闭;

(五)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室内装饰装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六)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3月7日)。结合本地“三合一”整治工作情况,对“回头看”工作开展部署,分解排查任务,组织人员开展排查。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8月15日)。按照“属地主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派出所、综合执法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消防工作站、村居网格员等基层监管力量落实好相关职责,对照区政府办《关于建立“3+2”监管机制深化社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海政办发〔2024〕19号)单位分级监管要求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点》(附件1),结合季度安全巡查对本辖区“三合一”场所进行再摸底再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和隐患情况,分类登记造册。5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任务。排查过程中及时对比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系统中“三合一”场所底数,对前期未录入系统的“三合一”场所进行补录,对前期录入系统但未准确辨识为“三合一”的进行更正标注,并按照风险程度区分等级(附件2)作出标识,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同步录入系统内。要明确整改责任,特别是对标识为高风险场所的,要作为整治重点,按照“一户一册”的原则,综合采取清理搬离、改造分隔、安装设施、增加出口以及减少住宿人员、加大巡查频次等手段,积极稳妥推进分级分类整治。对区域性、集中连片、问题复杂难以推进整治的“三合一”场所,由街道应急办负责报送区安委办,区安委办视情进行挂牌督办,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形成整治合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本地“三合一”场所长效管理机制,并将“三合一”高风险场所纳入社会面小场所系统巡查重点,防止隐患反弹,巩固治理成效。

四、职责分工

1. 消防条线:负责对列管范围内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部门,各村居开展“三合一”场所摸排整治和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工作。

2. 应急条线:负责综合协调“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各村居开展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系统录入工作,督促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3. 派出所条线:负责对列管范围内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

4. 建设条线、城管条线:负责对“三合一”场所的建筑消防结构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建设、违规改造等行为进行查处,督促“三合一”场所整改外窗被广告牌遮挡情况,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5. 市场条线:负责对“三合一”场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场所内特种设备和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

6. 各村、社区:组织开展辖区内“三合一”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促场所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7. 其他行业部门:商务、教育、民政、民宗、文体旅、卫健等条线负责对本系统、本行业内的“三合一”进行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分级排查、分类整治工作思想,对辖区“三合一”场所进行再摸底再排查,通过严格物理分隔、加装技防设施、配备逃生设施、强化用电管理以及劝导搬离的工作举措,切实提升场所火灾防范基础,全力预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 强化协调配合: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整治过程中,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3. 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危害性和整治必要性,督促场所逐一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加强标识化管理,开展常态化培训,落实消防安全员“五会、六必须、七严禁”工作要求,引导“三合一”场所业主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简易喷淋,配备灭火逃生四小件(灭火器、逃生面罩、手电筒、逃生软梯)等技防措施,提高场所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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