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7194-4/2021-00010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1-07-22 |
标 题 | 关于印发《洪门街道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 ||
文 号 | 洪办发〔2021〕3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印发《洪门街道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洪办发〔2021〕36号
关于印发《洪门街道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攻坚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街道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行为,切实加强加油站点(车)、撬装加油站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洪门街道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攻坚月”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洪门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2日
洪门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印
共印13份
洪门街道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攻坚月”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街道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行为,切实加强加油站点(车)、撬装加油站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洪门街道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8月份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以打击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为重点的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攻坚月”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促进洪门街道辖区内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取缔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未获得应急管理局、市场局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的,一律予以取缔。
(二)取缔无证无照无牌的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对未获得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流动销售成品油和非法运输危险品的流动车辆,一律予以取缔。
(三)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行为。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成品油以及掺杂造假、以次充好、价格违法等行为进行处罚。
(四)严厉打击非法加注行为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批准证书,以撬装装置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律予以拆除:对未按规定销售散装成品油的企业,一律停业整改。
(五)查处其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全街道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攻坚月”行动,重点是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撬装加油站和非法流动加油车。主要分为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7月20日—7月26日)
1.召开全街道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抽调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发展办公室、建设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书记等执法力量成立洪门街道成品油专项整治“攻坚月”行动工作办公室,统筹调度和推进“攻坚月”行动深入开展。
2.充分利用广播及互联网多媒体,加大对排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大排查工作的意义、目的、措施和步骤,动员协调各方面积极参与排查工作,广泛开展专项整治“攻坚月”行动,宣传违法违规加油站点、撬装加油站、违法从事成品油运输和销售带来的社会危害,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引导社会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过程中,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
3.各村居,社区为集中专项整治责任部门,全面负责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及攻坚行动,做好专项整治“攻坚月”行动的安排部署。通过发放通告、张贴宣传标语等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掀起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攻坚月”行动高潮。将所有非法加油站点、撬装加油站进行登记造册,并将情况登记表于7月25日前报送报送至经济发展办公室。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同步配合开展好整治行动。
(二)集中行动清理取缔(7月27日—8月20日)
组织各村居,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未按要求整改的无证无照的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按照“四到位”原则(加油机拆除到位、储油罐拆除到位、加油标识标志拆除到位、场地清理到位),进行集中拆除和清理。
对街道所有非法加油站点、撬装加油站进行登记备案并采取取缔销号制度,每打击取缔一家,均由村社区书记、经营户签字确定,切实做到取缔一家,销号一家,防止死灰复燃。各村社区每周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周报表。
(三)巩固成果建立机制(8月20日以后)
为巩固前期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各村社区和各职能部门要继续落实好相关责任,定期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行为,并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四、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协共管”的要求,采取集中整治的办法,对洪门街道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规范化治理整顿。
洪门街道办事处成立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霍永强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刘 雷 街道党工委委员、农业农村和经济
发展办公室主任
副 组 长: 李雨轩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王 辉 街道党工委委员
李加宽 街道党工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朱 芹 街道党工委委员、洪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同顺 洪门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 林 新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董洪敏 洪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夏 青 红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徐小田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薛艳粉 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滕婵娟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祁少飞 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刘 毅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尹 东 综合行政执法局办事员
李 敏 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办事员
洪门街道成立本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霍永强任组长,党工委委员刘雷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及村居书记为成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确保工作和责任到底到边,切实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要求。要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落实人力、物力保障,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
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重要工作,是整顿经济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次大的重要活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在洪门街道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洪门街道办事处实施意见的要求和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统一协调、配套联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及时上报洪门街道办事处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洪门街道加油站点、撬装加油站排查摸底情况登记表
2.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车)、撬装加油站周报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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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门街道加油站点、撬装加油站排查摸底情况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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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章): |
填报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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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经营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证照情况(有/无) |
经营情况(是/否超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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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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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范围:辖区内所有未取得成品油零售许可证照的站点
主要负责人:填报人:电话:
附件2
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车)、撬装加油站周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
合计数 |
取缔数 |
查封数 (未拆除) |
未处理站点数 |
其他 |
非法经营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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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流动加油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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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流动加油船 |
主要负责人: 填报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