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915049/2022-00018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2-05-24 |
标 题 | 关于印发《花果山街道2022年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花果山〔2022〕1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印发《花果山街道2022年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各相关部门:
现将《花果山街道2022年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24日
2022年花果山街道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奋力争取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江苏省工地、道路扬尘污染问题“清零”标准》和《连云港市2022年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海州区2022年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开展花果山街道扬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扬尘整治标准,提高扬尘治理水平,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压降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抓住工地、道路、内河、堆场四个关键环节,开展扬尘污染全面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考核问责,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二、工作目标
建立扬尘污染常态化管控机制,摸清全街道扬尘污染源,进一步明确扬尘源整治要求,建立扬尘污染源排查整治台账。强化扬尘考评结果应用,通过管控预防、集中整治等措施,将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实现工地、道路扬尘污染问题“清零”,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三、整治标准
(一)工地扬尘问题“清零”标准
工地范围内无未覆盖裸土、无积尘、起尘现象;施工作业严格执行了“六个百分百”,安装了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将相关数据推送至有执法权的监管部门。“六个百分百”具体要求如下:
1.工地周边100%围挡。围挡高度设置不低于2.5米;围挡及围挡附近整洁、无积尘。
2.裸土、物料堆放100%覆盖。覆盖物需采用密目式防尘网(网目数不低于2000目/100cm2)或防尘布,并保证覆盖物清洁。建筑工地在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式安全立网或防尘布;集中、分类堆放建筑垃圾,24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100%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3.出入车辆100%冲洗。所有驶出工地的工程车辆车身和车轮进行了清洗,未见车轮带泥上路现象,工地配备自动化冲洗设施及车辆未冲洗抓拍设备或视频监控,并将相关数据推送至有执法权的监管部门。
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路面采用现浇混凝土浇筑、可周转使用的预制板拼制等不易起尘的硬化方式。路面、路牙边等无污渍、积尘,路面保持整洁,见本色。
5.工地100%湿法作业。工地配备了可覆盖全部易起尘作业范围的自动喷淋或雾炮设施;土方开挖、清运建筑垃圾等易起尘作业时,采取了洒水、喷淋等湿法作业。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无车辆超载和抛洒滴漏等问题。
(二)道路扬尘问题“清零”标准
1.路面、路牙边等无污渍、积尘、漂浮垃圾、宠物粪便,路面保持整洁,见本色。
2. 提高道路保洁水平,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
3.窨井盖沟眼畅通干净、无油污。
4.绿化带绿岛内洁净,无漂浮物、绿植表面无可见浮尘。
(三)堆场整治标准
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
四、职责分工
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环保办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本地区、本部门的工地、堆场、道路的扬尘管控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执法局:1、负责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治理监管工作。监督各施工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远程监控安装“六个百分之百”,并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2、负责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工作。做好道路保洁管理工作,重点关注霞辉路、文苑路、春晖路等车辆通行多的路段保洁频次。严格渣土运输扬尘管控,积极配合市执法部门做好渣土运输车辆的规范化管理,所有渣土车必须严格落实密闭、冲洗等要求,严禁带泥上路。3、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工地施工扬尘监管工作。负责辖区道路扬尘防治工作,将施工扬尘治理等环保要求纳入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内容和行业信誉考核。
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水利工地施工扬尘监管工作。水利工程严格按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工地配备必要的保洁工具及简易洒水设施,定期进行清扫和保湿,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并对施工现场裸土及时进行覆盖。
环保办:会同城建办等部门加强对在各项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及时移交街道相关条线主管部门。
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对区大气办统一发布的轻、重污染天气预警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涉气单位采取落实应急预案等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各村社、各部门全面负责本地区工地扬尘治理的管理工作;街道各部门根据职责加强指导,负责各类扬尘治理的监管工作;各工地、堆场、道路的参建企业、生产企业和养护单位要落实扬尘污染管控的主体责任,加大投入,积极采取各种防控措施,全面提高扬尘管控水平。城建办、农技中心、环保办等部门每月对扬尘污染管控情况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对于长期整改不到位的,加大曝光力度。
(二)完善扬尘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对照职责分工,各村社、各部门要明确监管责任、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扬尘污染常态化管控机制,每月至少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检查一次,解决工地扬尘管控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强化全过程指导和控制,确保取得明显实效。配备必要的监控、执法工具,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检查执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