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915049/2024-00006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4-05-06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4年度河库清障任务的通知 | ||
文 号 | 花果山〔2024〕1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下达2024年度河库清障任务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4年度河库清障任务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我街道在河库清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仍有较多的违章设施清除不彻底,部分地区又出现新的违章设障行为。据汛前检查发现,我街道主要河库工程仍然存在不少违章设施和行洪障碍,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和水库调蓄洪水能力,危及防洪工程安全。目前已进入汛期,做好清障工作关系到河库行蓄洪安全,事关防汛防旱工作大局。
为全面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旱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河道防汛 和清障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相关规定,现将我街道河库清障任 务下达各单位,请各地对照各自清障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再次进行河道行洪障碍全面检查,加强清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清障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清障力度,在主汛期到来前,按任务要求彻底清理所有违章和阻水障碍。清障工作要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确保及时实施到位。对逾期不清除的,由所在村(社区)组织自行清除。
2024年街道范围内清障任务具体如下:
1.清除境内东盐河、大浦副河、环山渠、烧香河、截洪沟、苍梧河、凌州河、淮工河、玉女河、当路1队大沟、小村西大沟、前大交沟、前当交沟、大村西小庄排水沟、武庄沟、梧桐沟、白沙墩沟、新村西大沟、飞泉沟等行洪障碍;
2.清除当路水库、唐庄塘坝、小村塘坝、花果行塘坝管理范围内(含溢洪道)违章设施和种植;
3.清除樱桃园1号塘坝、樱桃园2号塘坝、前进茶场塘坝管理范围内违建、非法种植。
根据《连云港市海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下达2024年度河库清障任务的通知》(海防指〔2024〕1号)精神,清障任务于6月15日前完成,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核实并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花果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