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20-8/2021-00031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1-09-07 |
| 标 题 | 海州区财政局涉密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 ||
| 文 号 | 海财〔2021〕48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海州区财政局涉密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局各科室、中心:
《海州区财政局涉密文件保密管理规定》已经2021年9月7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州区财政局涉密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海州区财政局
2021年9月7日
海州区财政局涉密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保密局对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局涉密文件资料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涉密文件的收取与阅办
(一)领取涉密文件,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指派专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通过普通渠道领取。
(二)收到涉密文件后,第一时间交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登记后确定传阅范围。
(三)传阅涉密文件,由局办公室负责人专夹传递,一般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拍照,不得自行复印或转载,不得将文件内容随意泄露给他人,严防失、泄、窃密事件的发生。
(四)阅件人不得擅自留存、抄录或复印涉密文件内容,确因工作需要保留的,应在阅示完毕后及时交还或通知局办公室负责人收回,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
(五)对领导有批示意见的涉密文件,办文人员要及时催办落实,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批示件退还局办公室负责人。
二、涉密文件的保管与借阅
(六)涉密文件必须实行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柜存放、专门管理。
(七)涉密文件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需经局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加强管理,返回单位后及时送还局办公室负责人处。
(八)外出开会发放的涉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带回单位后及时交给局办公室负责人,存放保密柜保管。
(九)定期对涉密文件进行清查、核对,如发现丢失,要及时汇报并立即追查处理。
(十)借阅涉密文件,要严格履行涉密文件借阅手续,经局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登记后,在办公室或安全保密的场所阅看,不得携带外出。
(十一)借阅人员必须爱护文件,不得在文件上随意涂改、勾划,造成文件损坏。
三、涉密文件的拟制与印刷
(十二)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原则,涉密文件的编辑要在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互联网,严禁插U盘。
(十三)涉密文件一般不得复制、下载,确因工作需要的,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复制、下载的涉密文件视同原件管理。
(十四)电子版涉密文件传送及存储要通过刻录光盘方式,不得通过QQ、微信等媒介直接在网上传输流转,不得使用U盘或移动硬盘作为涉密文件的存储介质,存有涉密信息的光盘按密件管理。
(十五)涉密文件的打印应在涉密专用打印机打印。若本局不具备打印条件,需报备办公室审核后,到市机关印刷厂打印,并标明涉密文件的密级、印制份数、传阅范围等。
四、涉密文件的清退与销毁
(十六)涉密文件管理人员调动、离岗、离职前,应将所保管的涉密文件全部如数清退,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签订离岗离职保密协议,同时对涉密人员实行脱密期管理。
(十七)销毁文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填写《销毁文件目录》,经局领导审核后,由局两名以上机要人员送交至区保密局或市销毁中心,进行统一集中销毁。
(十八)严禁自行销毁涉密文件,严禁将涉密文件作为废品出售。
五、涉密文件的责任追究
(十九)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涉密文件资料发生失泄密的,按照“谁泄密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领导谁负责”原则,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