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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20-8/2025-00012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5-10-09
标 题 海州区财政局关于编制区级部门2026年预算的通知
文 号 海财〔2025〕4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海州区财政局关于编制区级部门2026年预算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5-12-30 阅读次数:

海州区财政局关于编制区级部门

2026年预算的通知

区级各预算单位,高新区财政局,各镇街财政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1〕58号)和《江苏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苏政发〔2024〕8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编制区级部门2026年预算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财政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级行政事业单位均应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包括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各部门和单位作为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的责任主体,要对预算真实性、规范性、准确性及执行结果负责,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二、具体编制要求

(一)相关要求

1.加强财政资源与预算统筹。各预算单位要加强收入组织和资金筹措,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冠名权、广告权、数据资源有偿使用等收入,均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各预算单位应将财政拨款和单位实有资金等全部编入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执行,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未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对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可以满足或部分满足支出需要的,相应减少财政拨款预算安排。非财政拨款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除医院、涉密单位和涉密事项外,均应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集中收付,收入缴入财政专户,支出通过集中支付办理,严禁坐收坐支、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对上级切块下达资金,在符合政策规定前提下,与本级同领域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使用,避免多头重复支持。

2.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降行政运行成本,除医院、学校外,2026年区级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按上年标准的90%安排。规范“三公两费”管理,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严禁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对达到更新年限但仍能继续使用的车辆,以及实施以租代购的租车成本高于公车购置和运维费用的,不得安排预算;会议培训首选使用单位内部场所,发放文具、水杯、公文包等办公用品或纪念品的,在会场摆放花草、制作背景板、提供茶歇、单独租用LED电子屏等设备的,不得安排预算,也不得列支。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管理,禁止将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3.优化支出保障重点。各预算单位要切实转变预算编制和执行理念,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强化资金统筹,细化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各预算单位要围绕预算安排“该不该”、资金使用“好不好”健全项目排序,优化保障级次,区分轻重缓急,按照“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专项业务支出、一般事业发展支出、其他支出的顺序进行项目排序。

(二)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

1.收入预算。各部门、单位要将所有收入编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单位资金收入(主要是事业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严格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强化部门征管责任,各单位要及时编报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执收部门要分析影响收入组织的因素,参照以前年度执收情况,合理编制2026年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预计数。

2.支出预算。

(1)人员类、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编报,以2025年10月份数据为依据测算人员类项目和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各预算单位要在基础信息数据表中准确填报编制内实有人员、车辆等信息,填报的人员编制情况要与最新三定方案中人员编制数一致,填报的人员工资各明细项要与经主管部门审批的2025年10月份工资明细中各项数据保持一致。编外人员只填报人员基本信息。车辆编制信息要填报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保留公务用车编制数下的实有产权车辆。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由系统自动测算,涉及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内部培训费、非执法办案的差旅费、公务用车运维费、课题调研经费、档案整理经费等,原则上通过公用定额解决。

(2)其他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设立“一上”项目支出申报限额,除按标准据实测算的项目外,对“一上”项目支出设定申报限额,限额为2025年预算安排数,申报的项目支出总额及单个项目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25年预算安排数,不得无项目编制预算。属于“三保”保障范围的预算项目,应当在项目库中予以标识,同一个项目不得既含有“三保”支出,又含有“三保”以外的支出,并且同一个项目只能标注一个“三保”标识。

(3)资产配置预算。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盘活优化存量资产,预算单位新配置资产优先通过调剂解决,调剂难以满足确需新购的,应严格按照规定,以及经核定的通用资产配置数量上限标准,逐项编制车辆、专用设备、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等资产配置预算,细化资产类型、名称、数量、金额等要素,其中车辆配置实行预算与编制双重控制。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或调整资产配置预算。资产配置预算应当与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预算前后衔接,严禁未编制预算配置资产、超预算超标准配置资产,取得资产应当及时登记入账,规范管理使用。

(4)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涵盖部门所有购买性支出项目。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和品目,不得自行设立采购品目。按照江苏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分货物、工程和服务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做到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应编尽编、规范编制、合理编制。各预算单位应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的一定比例用于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适合以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具备购买主体资格的预算单位应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原则,在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同时,按照2026年江苏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同步编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二者不能相互取代。

三、编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一上”阶段(10月31日前)

各部门、单位通过CA-KEY登录江苏财政统一门户(10.65.248.23/uportal/login),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下载相关资料和操作指南,填报完善项目库信息,报送基础信息、收支预算等。各单位形成“一上”预算草案及时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形成“一上”部门预算草案报区财政局。

(二)“一下”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区财政局对“一上”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核,下达2026年收支预算总控制数和项目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控制数(包括项目名称、金额)以及人员基础信息、日常公用支出分类分档定额等。

(三)“二上”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各部门、单位根据“一下”收支预算总控制数等,完善2026年预算,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交“二上”。

(四)“二下”阶段(区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

区财政局对区级各部门、单位报送的预算及支出规划进行审核汇总后,编制2026年区级预算草案。经区委、区政府审定的2026年区级预算草案按规定程序提交区人代会审查。区人代会审查批准后,区财政局于20日内批复到区级各部门。各部门自收到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至所属各预算单位。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沟通协调,扎实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区财政局联系(软件系统方面请联系软件公司)。

高新区、各镇街参照执行。

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9日


海财〔2025〕45号 海州区财政局关于编制区级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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