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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20-8/2021-00020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0-06-30
标 题 海州区财政局关于成立中央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海财〔2020〕5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海州区财政局关于成立中央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1-11-18 阅读次数:

局各科室:

为做好我区中央直达资金相关工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成立中央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财预〔2020〕41号)精神,现就成立我局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我局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乔敏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敏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各位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海州区中央直达资金工作的总体指挥和组织协调。  

二、局内职责分工

局相关科室要按照省财政厅部署要求和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直达资金日常工作。

(一)预算科。牵头拟订海州区直达资金工作方案,做好向市财政局报备及相关组织协调、对外公开等工作;研究提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建议;按要求分解下达预算指标;牵头指导相关工作。专班成员:王晓晨,联系电话:83087087。

(二)债务科。参与拟订海州区直达资金工作方案;研究提出特别国债转贷资金、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资金分配建议。专班成员:陈文杰,联系电话:83087087。

(三)国库科。参与拟订海州区直达资金工作方案;组织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工作,牵头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研究制定监控预警规则,细化监控系统业务需求;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专班成员:王晶晶,联系电话:83087088。

(四)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口资金的预算指标分配下达和监控工作;在监控系统中导入指标、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对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处理;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

(五)财政监督科。牵头做好直达资金财政监督工作,发挥好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加强和对口部门联系,配合部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积极联系部门了解直达资金使用、补贴发放等情况,按规定用好直达资金;及时关注直达资金支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共同做好我区直达资金工作。



                                                                           海州区财政局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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