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索 引 号 01426720-8/2023-00002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3-01-30
标 题 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财〔2023〕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3-02-23 阅读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办〔2022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资产云平台相关基础信息

二、及时更新资产云平台数据,确保与本单位财务账数据保持一致,确保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三、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及早做好资产管理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州区财政局

                                                   2023年1月30日


连财办【2022】20号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 副本3.pdf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