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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20-8/2024-00005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4-01-30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的通知
文 号 海财〔2024〕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4-05-21 阅读次数:

各镇街,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巡视要求,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监督、问题导向、协同贯通原则,把握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二、健全财会监督体系

到2025年,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

(一)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保障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审议财会监督工作规划、年度监督工作重点等,加强督促和指导,统筹推动财会监督工作。

(二)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各级财政部门要树立“大财政”理念,推动构建“大监督”格局,牵头负责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日常工作,督促指导财会监督主体依法履职。制定财会监督年度工作计划。运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方式,加强对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会计评估等监督。

(三)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实施部门监督。主管、监管部门要完善依责监督的具体措施,整合部门监督资源,强化部门监督力量,依责加强对主管、监管行业系统和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政府采购活动、财务活动、会计行为等方面指导和监督。

(四)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各单位要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通过党委(党组)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等形式适时研究解决有关财会监督问题,建立健全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关键业务、重要岗位风险防范,明确承担财会监督职责的机构或人员,强化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每年开展内部检查不少于1次。

三、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

(一)坚持把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围绕国家战略落实和财经政策实施,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与推进高质量发展,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和保障改善民生,深化财税改革和落实财政改革举措,紧盯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着重查处贯彻政策不力、执行政策走样等行为,全力保障海州区重大任务贯彻落实。监督的重点领域随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适时调整。

(二)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聚焦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基层“三保”、预算与国库执行、资产和债务管理、政府投资基金与PPP风险防范等重点方面,持续开展地方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虚增少收财政收入、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突出问题和干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以及插手国有资产交易处置等行为。

 (三)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聚焦会计账簿、资料、核算等会计信息要素,常态化开展财务会计领域重点问题整治,从源头依法严厉打击会计信息失真、滥用会计准则等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四)高度重视财会监督成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高效开展监督,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真正让财会监督“长牙”“带电”。抓好财会监督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并将监督结果作为预算管理、政策调整、资金安排、制度建设的重要依据。按照“当下改”与“长久立”的原则,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充分吸纳合理建议,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完善政策措施、加强长效管理。

                                                  海州区财政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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