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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426720-8/2022-00015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2-09-13 |
| 标 题 | 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财〔2022〕51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2-09-15
阅读次数:
区各预算单位、各镇街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财政所),高新区财政局:
现将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 2023 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连财购〔2022〕14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连财购〔2022〕14 号)
海州区财政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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