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257667-8/2022-00055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2-06-22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动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朐办发〔2022〕63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动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朐办发〔2022〕63号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
机制推动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公司及机关有关部门:
《朐阳街道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动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经过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2日
朐阳街道完善小微权利运行监管机制
推动乡村振兴行动方案
为巩固提升五项监管机制运行成果,进一步优化农村“三资”管理和基层治理格局,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根据《市委办印发关于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办〔2022〕20号)和《中共海州区委办公室关于海州区完善小微权利运行监管机制推动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海办〔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朐阳街道实际,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治理有效”目标,以优化农村基层治理格局为重要抓手,深化清产核资,强化公开公示,做到“家底清、资金明”,加强对“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发挥智慧化监督平台作用,着力管住关键人、管在关键处,推进农村基层治理提档升级,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主要内容
(一)摸清“家底子”,推动清产核资提质增效
从现在起至2023年底,在全办范围内开展清产核资“回头看”专项行动。重点抓好资源清理、合同清理、账务清理,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确保用2年时间(2022年至2023年)分批次压茬完成清产核资“回头看”。坚持边清查、边录入、边清收、边整改,2022年完成100%以上,2023年巩固提升。通过清理行动、系统清收、规范管理,全面整治农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公私权属不分、公共利益受损等问题,着力构建产权明、边界清、效益高的管理机制。
前期准备阶段(时间节点:2022年6月底)
(1)成立工作机构。办事处成立清产核资“回头看”专项工作组,主要领导牵头推进,督促各村(公司)具体落实。
(2)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公司)要结合实际,研究细化目标任务、方法举措、时间进度、人员分工等,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清产核资“回头看”有序展开。
(3)全面宣传发动。各村(公司)主要领导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组织采取张贴公告、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告知单等方式,为清产核资“回头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开展业务培训。办事处结合实际组织召开清产核资业务培训会,重点培训清产核资有关业务要求、工作开展步骤、操作流程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统计口径等。
2. 全面清查阶段(时间节点: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底)
(1)清查资产资源。一是清查各类资源。通过组织人工丈量、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等方式,清查确权地、宅基地以外的各类资源,重点是能够带来集体收入的经营性资源。以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地图为基础,绘制村级资源分布草图,按照确权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其他资源分色标识。二是清查经营性资产。逐项清查已发包、租赁、集体统一经营的固定资产,摸清经营性资产管理现状。对党群服务中心、村办企业、控股企业、标准化厂房等村集体重要固定资产要分项定位标注。
(2)清查承包合同。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土地发包租赁等数据,对确权地、宅基地以外的所有发包租赁的资源和经营性资产状况,进行清查比对,将清查出的正式合同、票据合同、白条合同、口头合同等登记造册,查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现状。
(3)清查集体财务。账务清查以村(公司)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逐一核实村集体债权债务。集中清查“账外账”,重点针对无效债务、不良债权、账外收支,逐村过堂、逐条分析、逐项会办,厘清村集体账务。
(4)公示确认结果。村(公司)集体资产清理最终结果经各办事处审核后,在村(公司)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经村(公司)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确认,形成决议,并报送办事处清理工作领导机构;公示后存在异议的,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查纠,公开查纠结果并履行相关程序。
(5)线上“一图清”。办事处在完成村(公司)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连云港市农村集体三资可视化监管系统”中相关数据要求,对资源、合同逐村建立电子台账。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线上“一图清”,实现动态智慧管理,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水平。
3. 清收整改阶段(时间节点:2023年2月至2023年6月底)
(1)制定清收标准。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工作组研究制定集体资产清理处置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方案,先易后难开展清收。对恶意欠缴、拒缴、低价承包等各种行为,通过教育引导、工作组协商、司法调解、法院诉讼、依法打击等不同手段,确保清收到位。
(2)清理各类合同。依据不同类型,分类处理各类经济合同。一是对村民不履行合同约定,长期欠缴、拒缴承包费用的,限期补齐;二是对承包价格明显偏低、丈量面积不符、合同承包期限超长、显失公平的合同和无效合同,协商修正;三是对承包价款基本合理但未签合同的,补签合同、规范到位;四是对于村民私自开荒耕种、圈占边地边水边滩等,按照丈量面积签订规范合同;五是对于事实清楚,拒绝整改的,依法提起诉讼追索;六是对于恶意拖欠承包租赁费用,强占、赖占等侵占集体资产资源,多次协商不成,拒不整改的,依法收回、查处或予以打击。
(3)清理不良账务。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账款不符、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等问题,采取调整账簿记录、核销等方式,进行账务处理。重点对清查出来的村级“账外账”进行分析研判,制定“账外账”处理意见,组织镇村干部、党员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召开现场会办会,对“账外账”中的收支情况分类逐张票据表决、张榜公示,并留有影像资料。可以进账的,由村统一进账。
4. 规范管理阶段(时间节点:长期)
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各村(公司)将清产核资“回头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影像等资料, 及时组织整理归档。用好“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可视化监管系统”,实时更新数据信息,及时掌握所辖村居资产资源变动情况,实现动态管理。
(二)盯紧“钱袋子”,推动项目资金进平台
1. 调研摸底(时间节点: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底)
按照《市委农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村务卡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委农〔2018〕86号)落实情况“回头看”,摸清村务卡制度执行情况、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巩固提升(时间节点: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底)
根据调研摸底情况,按照新修订的《连云港市村务卡制度管理办法》,深化巩固村务卡制度,改善使用环境,全面推动村集体小额用卡支付成为习惯,确保农村集体资金非现金结算。
强化村集体财务公开(时间节点: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底)
加强“e阳光村务”系统保障,强化村集体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财务公示,全面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三)强化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公开(时间节点:2022年8月底完成,之后纳入常态化监管)
按照“各级各类、应进全进”原则,将2021年以来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一归集到全区农村基层阳光监管平台,实现全口径、全覆盖监管到位,建立可查询、可跟踪、可追溯、可评估的资金分配使用监管机制。将项目资金来源、数量、金额、路径、流向、收益、分配等全流程向社会公开,做到实时可查、人人监督,实现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作。
(四)规范各类专项资金拨付(时间节点:2022年9月底)
通过农村基层阳光监管平台,推动群众关注的各类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对外公开。征地补偿方面,公开拟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补偿标准、补偿对象、补偿金额、实际发放、纳入社保等情况。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面,公开土地面积、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实际发放等情况。农机购置补贴方面,重点公开补贴对象、机具种类、机具数量、补贴金额、实际发放等情况。推动信息比对、动态监管落到实处,有效解决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问题,确保专项资金真正惠及群众。
(五)管住“一肩挑”,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时间节点:长期)
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约束,强化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1. 压实村(公司)党(支部、总支)委的责任。强化党工委抓乡促村,全面落实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制度,建立完善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谈话机制。抓实教育培训、日常管理、目标任务考核等工作,加强对村级工作的具体指导,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廉政提醒。党(工)委对村“两委”换届后廉政风险高、治理难度大、容易出现矛盾问题的村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确定一批重点村建立村情台账,加强分类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持续盯紧抓实。选取农村基层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对“一肩挑”等人员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
2. 强化基层监督合力。办事处纪工委沉到一线、了解实情,指导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督,全面收集掌握日常履职中发现的相关情况、问题线索。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督格局,推进监察员办公室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健全办事处、村(公司)的联动监督机制。深化对村巡察,积极探索巡察“政治体检”和审计“经济体检”联动监督,高质量实现巡察有形有效覆盖。深化信访举报平台基层版应用,全面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有效解决群众难点问题。针对权力密集、资金富集、反映集中、廉政风险较大的村社,推动开展提级监督,实行问题线索挂牌督办,不断提高监督质效。
加强对重要事项、重点人员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大额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工程建设等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强化指导把关。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落实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进一步优化基层农业农村管理体制,强化基层农经队伍建设和能力水平提升。规范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设,严格实行“村财镇管”,优化代理会计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保障工资待遇,完善村会计监管措施,定期对会计工作纪律执行、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进行评估。
(六)举报“一点通”,搭建智慧化监督平台(时间节点:长期)
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拓宽群众诉求反馈渠道,促进监督工作上下贯通,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小微权力全程在线接受监督。
1. 构建线上举报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载体,搭建群众举报“一点通”。提升纪委办理质效,运用下沉走访、带信约访、接待来访等方式,及时向实名举报人、有关当事人反馈,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应。
2. 逐步打通信息壁垒。在立足高效、保障安全基础上,坚持数据集中、共享的思路,贯通纪检、监察、住建、财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选取零星工程、农村资金、农房建设、救济救助等重点权力事项,推进大数据整合运用,做到数据共享、一键查询。
3. 持续强化结果运用。聚焦基层事项和小微权力腐败易发多发环节,强化分析预警,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做到数据碰撞,实现精准监督、实时监督、智慧监督。针对发生频率较高的系统性问题,选准小切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推进源头治理。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充分认识深化基层治理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和操作步骤,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有序推进。
二是凝聚工作合力。坚持上下联动,加强业务指导,切实形成纵向整体推进、横向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沟通联络,强化协作配合;纪工委要强化督查推进,推动落实好责任范围内的专项工作。
三是注重长效治理。坚持立足长效、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总结一批易执行、效果好的经验做法,真正以制度化巩固拓展专项工作实效。对推诿扯皮、失职失责的进行追责问责,推动基层治理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推进乡村振兴有效实施。
附件:朐阳街道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动乡村振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朐阳街道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动乡村振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玉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小芹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启东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 娜 街道党工委委员
成 员:薛宝柱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韩 璐 财政和资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
席小石 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刘成艳 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办事员
董方红 财政和资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办事员
孙和勇 街道党工委委员、园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程继岗 街道党工委委员、网疃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春林 西门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生丹 孔望山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沈学武 石棚山旅游开发公司书记
梁跃军 鑫泰工贸公司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