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257667-8/2022-00056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2-06-24 |
| 标 题 | 关于立即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 ||
| 文 号 | 朐办发〔2022〕64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立即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朐办发〔2022〕64号
关于立即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
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城镇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海安办〔2022〕48号)文件精神,加强居民用气安全宣传,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立即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燃气事故教训,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及安全用气宣传氛围营造,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红线意识,结合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排查辖区城镇燃气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燃气事故发生,为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良好环境。
二、大力营造城镇燃气安全氛围
(一)制定专项宣传方案。街道城镇燃气专治办牵头制定燃气安全总体宣传方案,重点开展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及用户端安全用气知识普及,涉及燃气安全条线的相关部门形成各自宣传方案并报街道城镇燃气专治办后实施。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村镇办)、各重点燃气用户行业主管部门,各村、社区、公司。
(二)开展安全用气宣传。组织社区并发动物业公司,在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涉及燃气使用的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利用电子屏幕、悬挂条幅、粘贴宣传画报等方式,积极宣传燃气安全有关内容,在业主微信群持续发布燃气安全有关知识及提醒,同时利用“安全生产月”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村镇办)、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办)、农业农村经济办公室(农经中心)、政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文化中心),各村、社区、公司。
(三)组织燃气安全培训。针对燃气安全及使用,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燃气安全及使用等专题培训,由各村、社区、公司组织辖区居民及志愿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发动志愿人员在各小区及重点场所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教活动。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村镇办)、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办)、农业农村经济办公室(农经中心)、政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文化中心),各村、社区、公司。
(四)组织开展公益宣传。在设有广告位的围墙、户外大屏等投放城镇燃气安全公益广告,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运营商,向市民发送城镇燃气安全提示短信。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城管办、村镇办)、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办),各村、社区、公司。
(五)组织开展集中报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新媒体等渠道,持续宣传报道城镇燃气安全科普知识、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动态等,电视台通过滚动字幕发布安全提示,广播电台要在早晚高峰时段播报安全温馨提示,报纸、新媒体要定期发布安全科普知识。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办)、建设管理办公室(村镇办)、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办)。
(六)组织行业精准宣传。住建、市场、商务、教育、卫健、民政、文体旅游、消防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在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时,也要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村镇办)、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农业农村经济办公室(农经中心)、政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计办、民政办、文化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办)。
三、排查整治重点任务
(一)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1. 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2. 管道燃气企业应加强入户安检、室外燃气管线安全隐患排查,积极推动未通管道燃气的居民楼实施“瓶改管”,推广燃气保护装置安装,深入研究管道燃气流通使用环节安全隐患,针对性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员工业务素质和救援能力,有效降低燃气使用隐患。
3. 汽车加气站应加强站内油气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和加气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要求约束员工和加气车辆站内行为,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人员处置特情能力,保障城区加气车辆运输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4. 瓶装燃气企业应加快推进统一订购配送服务平台建设,对送气工、送气车辆实施全过程管理,形成对每个气瓶从充装、配送到用户全流程追踪;严格落实购气实名制和配送服务制,实行用户档案管理,并向用户发放供气使用凭证;严格落实定期入户安检和随瓶安检制度,及时将安检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对使用本单位气瓶情况进行登记,禁止向非本单位气瓶充装燃气,禁止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的气瓶。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报送并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处置。
(二)深入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整治
1. 检查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检查燃气经营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检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企业开展入户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用气宣传等情况。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村镇办)
2. 加大安全监管并强化执法震慑。督促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行业管理文件精神,积极落实企业主体经营责任和安全责任,督促燃气企业强化安全基础管理。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追究责任,严格执法程序并强化执法震慑。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村镇办)、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办)、朐阳派出所,各村、社区、公司。
3. 针对性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
(1)重点领域排查整治。重点对城中村、自建房、老旧住宅区、“三小”场所(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大场所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针对性开展居民楼使用瓶装气实施“瓶改管”、重点居民群体(年龄较大、孤寡老人、群居房居民等)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清理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情况。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村镇办)、农业农村经济办公室(农经中心)、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建设管理办公室(城管办),各村、社区、公司。
(2)重点行业排查整治。重点对餐饮、商场、农贸市场、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医院、建筑工地、酒店、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型行业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督促用户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农业农村经济办公室(农经中心)、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政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文化中心、卫计办)、建设管理办公室(村镇办)、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办),各村、社区、公司。
(3)占压燃气管道排查整治。开展老旧管道、违法占压管道、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对违法占压高中压管道、未完成改造的老旧灰口铸铁管道等问题,实行区级挂牌督办。先有燃气管道后有违法占压管道的,由相关部门负责整治;先有建(构)筑物后有燃气管道的,由管道燃气企业整治。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村镇办)、各村、社区、公司
(4)强化特种设备管理。加强对燃气燃烧器具、软管、减压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产品的监管,并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名单。开展气瓶固定充装情况检查,整治规范充装前后的气瓶安全检查及记录制度,确保气瓶定期检验到位,对发现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使用的燃气器具尤其是调压阀开展检查,提醒居民及时更换不合格的灶管阀;针对燃气管道等压力容器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中存在的不足开展专项整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各村、社区、公司。
(5)开展燃气经营市场整顿。加强全区燃气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及管理,重点检查槽车运输、瓶装液化气配送运输,严厉打击违法运输行为,发现违法运输燃气的依法予以查处。排查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倒气和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建设管理办公室(村镇办)、朐阳派出所,各村、社区、公司。
四、进度安排
(一)宣传实施阶段(2022年6月至12月)。6月28日形成燃气安全专项宣传方案,6月底初步完成安全用气宣传、公益宣传,形成一定宣传效果,6月底开始燃气安全宣教、集中报道及行业精准宣传,形成良好的燃气安全管理氛围并持续推进。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6月至7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从根本上消除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违法清单和处罚清单,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8月至10月)。全力攻坚重点难点工作任务,着力推进本质安全提升,在前期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回头看”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各相关部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成立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力量,协调推进。街道城镇燃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
研究解决工作中存的问题,统筹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建立完善城镇燃气安全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用户安全使用四级责任体系。
(二)强化协调联动。街道住建、商务、消防、市场、民政、卫计、文化等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严肃追责问责。相关条线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求,实现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一律立即关闭取缔;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相关条线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周一向街道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上周工作开展情况。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4日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