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257667-8/2022-00063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2-07-27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消防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朐办发〔2022〕77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消防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朐办发〔2022〕77号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朐阳街道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27日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印发
朐阳街道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四月份以来,朐阳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了一批重大风险隐患,有力促进了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根据《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海安〔2022〕11号)工作要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工作大局,立足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
(二)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三)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四)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五)占用中庭设置商业等使用功能;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六)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七)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八)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及方法。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7月25日至7月30日)。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实际,主动部署、协调推动,制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人员配备,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职责落实到位。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2 年7月30日至8月16日)。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发动本辖区、本行业内社会单位,按照“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的原则,结合消防安全大检查、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和生产经营租住村(居)自建房重大风险整治活动,统筹做好单位“九类突出问题”自查自改工作,确保场所消防安全持续稳定。开展自查时,要填写《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九类突出问题”自查登记表》(见附件1),并在8月24日前将表格报所属行业主管部门。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8月17日至11月20日)。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属地监管、“三管三必须”要求,分级分行业领域开展检查。检查时,要对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登记表进行核查,并填写《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九类突出问题”核查登记表》(见附件2)存档备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一患一策”要求,对照整改标准,督办、销号,分类处置到位。依法用好消防委托执法,及时查处委托消防违法事项,确保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四)总结阶段(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对本地和本行业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街道成立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消委办主任担任,负责街道消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突出隐患整治,强化监管协作。各村、社区、公司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明确行业部门、基层政府及网格力量任务分工,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场所。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院、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九类突出问题。二是聚焦重点环节。深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实行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三是巩固薄弱短板。深入推进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居民自建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建立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落实工作责任。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巡查督导重点内容,采取督导巡查、挂牌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集中攻坚,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配齐专班力量,健全完善定期调度、信息报送等制度,7月28日前,报送工作方案;11月22日前,全面总结百日攻坚行动,报送工作总结和《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成效统计表》(见附件3)。
联系人:赵诗源,联系方式:83083761。
附件:1. 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九类突出问题”自查登记表
2. 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九类突出问题”核查登记表
3. 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成效统计表
附件1
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九类突出问题”
自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自查人员:
自查时间: 单位负责人:
类别 |
自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是否整改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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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类突出问题 |
消防安全管理 |
1. 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存在“三合一”现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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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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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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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 |
4. 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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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 |
5. 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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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隔 |
6. 占用中庭设置商业等使用功能。 |
是□ 否□ |
|||
7. 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
是□ 否□ |
||||
装修装饰材料 |
8. 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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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能力 |
9.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及方法。 |
是□ 否□ |
|||
其他方面 |
10. 其他: |
是□ 否□ |
|||
附件2
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九类突出问题”核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 |
场所类别 |
负责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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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情况 |
是否属实 |
是/否(填否后,要填写对不属实情况,采取的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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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火灾隐患 |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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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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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人员:核查时间:年月日
注明:“场所类别”中填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附件3
消防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成效统计表
单位 |
核查单位数(个) |
发现火灾隐患数(处) |
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数(处) |
指导服务(家) |
抄告抄报(家) |
约谈提醒(家) |
挂牌督办(家) |
行政处罚(家) |
其他 |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 审核人:联系方式:填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