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257667-8/2022-00064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2-08-01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涉爆粉尘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朐办发〔2022〕78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涉爆粉尘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朐办发〔2022〕78号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粉尘涉爆领域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朐阳街道粉尘涉爆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日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印发
朐阳街道粉尘涉爆领域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6月29日省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及市区会议精神,根据区安委会印发的《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海安〔2022〕11号)要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50项重点检查内容、市100个检查要点落地落实,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街道安全形势稳定和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彻底摸清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及安全状况,进一步提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本质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并严格执行好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粉尘清理清扫、停产复工、设备检维修、动火等作业安全管理,扎实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街道安委会成立百日攻坚行动第七工作组(粉尘涉爆领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牵头领导。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办)成立粉尘涉爆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负责粉尘涉爆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并配合区有限空间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及专家组开展巡查督导。
粉尘涉爆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
组长:金铜双
副组长:滕军
成员:陈曦、陈晓茹、赵红晶、郭宝源、赵诗源
四、整治重点事项
1. 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 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 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 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五、时间安排
从2022年7月至11月底,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再排查再摸底阶段(8月5日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市、区领导指示,进一步摸排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对前期摸排存在粉尘涉爆企业信息再次进行核实和更新,及时按照粉尘防爆的相关标准对现场予以甄别,督促企业立刻组织再排查再摸底工作,做到“一企一档”。
(二)再核查再整改阶段(8月6日-11月20日)。对属地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6条重点整治事项逐条检查。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一患一策”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处罚,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再督促再提高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认真研究百日攻坚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提炼形成长效管理制度,切实提升辖区粉尘涉爆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坚持源头治理和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梳理,扫除死角盲区。将百日攻坚行动与三年专项整治、大检查活动一体推进,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推动攻坚行动落地落实。
(二)强化整治成效。提高“百日攻坚行动”的精准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实施挂牌督办,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三)强化督导问责。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走过场、问题整改不扎实的有关单位,街道安委办将通报批评。对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因问题解决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引发较大影响、酿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协调地方主流媒体曝光一批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停产停业整顿的企业,对典型违法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对“百日攻坚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通报表扬,积极推广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