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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57667-8/2022-00023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1-12-07
标 题 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 号 朐办发〔2021〕13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01-13 阅读次数:

朐办发〔2021〕136号

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国燃气事故多发频发,省内各地住宅小区、街边摊点燃气引发的爆燃爆炸事故也出现明显反弹。此外,学校及科研机构实验室因操作不当引发的爆燃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化工企业爆燃爆炸事故总量虽然较少,但一旦处置不当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旺盛,人流物流集中,大事要事、重大活动多,气候寒冷干燥,各类风险隐患增多,历来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期,为深刻汲取各类爆燃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区安委办统一部署,街道安委办决定以“查风险、除隐患、保平安”为主题,在全办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突出住宅小区、街边摊点及餐饮场所、学校及科研机构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场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管控燃气使用、涉危涉爆实验等易燃易爆场所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坚决遏制爆燃爆炸事故发生,着力深化落实三年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目标任务,全力维护岁末年初全办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整治重点及任务分工

重点整治住宅小区、街边摊点及餐饮场所、学校及科研机构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场所安全隐患。

(一)住宅小区方面:突出老旧小区、无物管小区,针对燃气设备老化损坏、操作使用不当,电瓶车违规上楼充电行为等问题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抓好居民燃气使用操作安全宣传和燃气泄漏保护装置的安装推广。(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朐阳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社区、公司)

(二)街边摊点及餐饮场所方面: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农贸市场、小吃店、大排档和街边摊点,重点排查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及其配件产品质量、燃气气瓶超量充灌、非法灌装、倒卧燃烧、缺乏维护、罐体遭受撞击破损等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餐饮场所重点排查是否与燃气经营者签订供用气协议、是否存在气液两相瓶装燃气、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及不合格配件产品。抓好燃气泄漏保护装置的安装及规范使用。(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朐阳分局,各村、社区、公司)

(三)学校及科研机构实验室方面:突出危化品使用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危化品管理、重要场所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实验过程风险隐患,落实好预防、监管和应急管控措施,抓好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质防范处置。(责任单位:政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公司)

(四)化工企业方面:突出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运输、使用等环节,针对易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仓库和码头、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场所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抓好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质防范处置,切实防范非法违法小化工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公司)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2月底,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对照百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做好动员发动,紧密结合今年以来上级印发的涉及燃气安全、危化品使用、学校实验室等有关通知要求,根据职责任务进一步研究细化整治重点,突出重大风险和重点区域,建立工作机制,形成上下一体、部门联动、重心下移、一线作战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月10日)。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在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边排查边整治,对4类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台账,逐一登记造册,明确问题类型、责任单位、管控措施和整改期限。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月10日—2022年2月10日)。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对排查出的4类易燃易爆场所问题隐患要依法依规彻底整治,对于没有执法权力的单位请及时做好案件移送或发函至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执法确保隐患彻底整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治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落实有效的管控措施。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问题隐患整治情况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2月底前)。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大对百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街道安委办将对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百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有重点、不间断的随机抽查和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走过场等行为进行集中通报,确保责任落实。对重点问题隐患整改跟踪督办,确保整治效果。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强对百日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坚决将各类风险有效管控好,及时消除各类问题隐患。

(二)严格监管执法,提高工作质效。要把百日专项行动与学习宣贯“新安法”相结合,强化依法治安。要严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定期通报典型执法案例和曝光事故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百日专项行动的工作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身边隐患,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每周至少要向街道安委办报送1条百日专项行动工作信息。

(四)严格督查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以此次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等成熟做法,全面动态掌握辖区内、行业内易燃易爆场所风险隐患管控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街道各牵头部门要做好风险排查和问题隐患整治进度,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百日专项行动动态,典型案例、成效做法和存在问题,确保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及时报送百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问题清单、整治情况总结分别于2021年12月13日、2022年1月12日、2月22日前报送街道安委办。街道安委办联系人:赵红晶,联系方式:85439056。(报送材料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7日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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