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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57667-8/2021-00018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1-03-22
标 题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瓶装液化气 “安全瓶”全链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朐办发〔2021〕3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瓶装液化气 “安全瓶”全链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1-06-26 阅读次数:

朐办发〔2020〕35号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瓶装液化气

“安全瓶”全链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

《朐阳街道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2日

朐阳街道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辖区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扰乱瓶装液化气市场秩序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上安全瓶装液化石油气,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监管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市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瓶装液化气专〔2021〕1号)《区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州区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海瓶装液化气专〔2021〕1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从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等全链条开展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条块结合,优化辖区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基本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信息化监督管理体系,有效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首问负责制、综合执法制度、送气工黑名单制度等长效监管机制,防范安全事故,尤其是压减亡人事故数量,切实规范街道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秩序。力争在7月底前,街道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基本全覆盖,连云港智慧燃气监管平台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用户信息录入比例达90%以上。

二、整治范围

全面整治辖区范围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全链条各环节秩序,包括运输、储存、经营、充装、使用等全链条各环节。

三、整治重点

(一)打击燃气站无证经营,黑气点、流动“黑气贩”

各村、社区、公司要充分履行属地责任,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负责排查摸清辖区黑气站、流动“黑气贩”情况,形成清单,并将清单上报街道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公室。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朐阳派出所按照法定职责,依据摸底排查清单,共同开展综合执法,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市场,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并加强媒体宣传报道,推动形成震慑效应。(牵头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朐阳派出所,共同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公司)

(二)多举措协同,加强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管理

1. 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气场站安全风险隐患。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城镇燃气检查标准》等规范要求,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场站设施以及储罐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开展全面自查,整治供应安全风险隐患。常态化保持用颜色等方式完善自有气瓶标志标识,并在瓶体上标注举报服务电话等信息。在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改的基础上,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按季度开展燃气供应设施的滚动排查和风险隐患整治,实施隐患“清单管理、动态销号”管理。要打击瓶装燃气经营者用贮罐、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等违法行为,并按照《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立送气工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送气工五年不得聘用。(牵头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社区、公司)

2. 大力推进连云港智慧燃气监管平台建设和运行。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组织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参加连云港智慧燃气监管平台系统应用培训,推动系统应用宣贯培训全覆盖。基本实现瓶装液化气企业对送气人员、车辆管理全覆盖。着重抓好对各关键节点的信息录入和采集,指导各地加快数据录入和更新,2021年7月底前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用户信息录入比例达90%以上。(牵头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各村、社区、公司)

3. 全面加强瓶装燃气场站反恐怖防范工作。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落实反恐怖防范措施日常情况检查,要求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做好反恐怖人防、技防、物防设置等措施。(牵头单位:朐阳派出所,共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公司)

(三)优化规划布局,加强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

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合区住建部门按照燃气专项规划等规范要求,要严控新设立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严格对照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设立条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对现有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进行整合,按照优化布局、便民惠民的原则,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调整旗下供应站(点)等级及位置,形成竞争有序、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瓶装液化气经营格局。(牵头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自然资源所,各村、社区、公司)

(四)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监测,确保液化石油气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辖区瓶装液化石油气气质质量定期抽检制度,对市场流通的瓶装液化气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检,监督各瓶装液化气企业销售合格液化石油气产品。(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共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公司)

(五)优化运用连云港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严管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打击违法充装行为

1. 进一步优化连云港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通过软硬件升级、二维码加装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对气瓶充装、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跟踪追溯更清晰,能够更加有效地应用信息手段加强对气瓶质量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共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公司)

2. 督促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机构深入排查气瓶安全隐患。充分运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重点检查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充装前后检查制度执行情况、非自有钢瓶的置换情况、充装记录情况。重点检查气瓶检验机构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气瓶二维码信息标识应用情况、是否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是否及时更新检验系统中的气瓶信息。(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共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公司)

3. 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机构等违法违规充装、检验行为。充分运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充分运行瓶装液化气气瓶可溯源监管信息系统,强化液化石油气气瓶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检验机构未将气瓶检验信息录入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行为。重点对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行为的查处,情节严重的报送上级部门吊销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共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公司)

(六)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运输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公司要将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列为拦截重点,加强对运送钢瓶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等相关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活动。(牵头单位:朐阳派出所、建设管理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公司)

(七)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安全整治

1. 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行为。根据《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2017年联合公告13号)、《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连安〔2019〕23号)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餐饮行业瓶装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瓶装液化气供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排查整治不符合安全用气要求的餐饮场所。重点检查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住改商”等从事餐饮服务的公共聚集场所。依法查纠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用气场所不符合要求、燃气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行为,重点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秉持首问负责制,发现存在需其他部门查处的违规行为应及时移交,并应采取综合执法的方式增强工作力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朐阳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社区、公司)

2. 全面推广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利用社会网格化管理机制,发挥村居及机关相关部门作用,督促指导属地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进一步建立完善瓶装液化气智能化监控平台系统,发挥好燃气泄漏报警信息推送和隐患处置等功能,实现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实时监控、报警信息远程传送,确保燃气泄漏及时预警、及时处理。2021年7月底前,街道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基本全覆盖。(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各村、社区、公司)

四、时间安排

本次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8月31日。具体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2日至3月25日)

各村、社区、公司要认真落实本级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周密安排。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朐阳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等部门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本部门落实方案,并通过会议等形式及时向条线传达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公司及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朐阳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等部门应广泛宣传动员,部署并同步展开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活动的良好氛围。3月25日前,各村、社区、公司及各有关部门将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盖章报街道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25日至7月10日)

各村、社区、公司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摸排,确保全覆盖、动态排查整治,在摸排基础上建立瓶装液化气经营场站清单、可疑“黑气点”线索清单、本行政区重要出入道口清单、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清单等底数清单,彻底摸清瓶装液化气经营相关底数。在此基础上,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朐阳派出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自然资源所等部门按照本方案重点任务职责分工,积极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行隐患问题“清单管理、动态销号”。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朐阳派出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自然资源所等部门要落实好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

每月20日前,各村、社区、公司及机关各相关部门应向街道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以来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成效、亮点举措、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及附件表格。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0日至8月31日)

各村、社区、公司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前期排查底数、隐患问题清单,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巩固前期成果,确保排查整治覆盖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隐患问题全部清零;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问题,应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并采取适当措施联合多部门进行供应侧和使用侧隐患风险管控。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朐阳派出所等牵头单位应组织对各村、社区、公司瓶装液化石油气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各村、社区、公司及各有关部门应梳理本次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专项整治中信息系统应用、联合执法等工作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提炼,转化为街道瓶装液化石油气监管工作实际措施及长效监管机制。

8月15日前,各村、社区、公司及机关各相关部门向街道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包括工作成效、亮点举措、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及相关附件表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此次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群众关心问题的具体回应,更是我们人民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各村、社区、公司及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任的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瓶装液化气经营市场存在的问题,认清面临的形势与特殊时期的工作标准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增强开展好本次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精心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街道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马玉昌任组长,各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到专项整治办公室集中办公,实行会办制度,并作为综合执法工作人员,每周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办会议,对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研究,确保问题处置到位,并实行瓶装液化气领域综合执法,增加执法力度。各村、社区、公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抽调人员组成专办,开展好辖区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公司行政负责人为本次活动第一责任人。

(三)落实责任,强化协调协作。各村、社区、公司及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履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要求。各村、社区、公司应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领导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真正管起来,彻底摸排瓶装液化气各种违法行为,及时将违法行为线索报街道责任部门及专项整治办公室。瓶装液化气专项治理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对瓶装液化气信访执法工作要秉持首问负责制,同时强化协调联动,发现存在需其他部门查处的违规行为应及时移交,实施综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严禁推诿扯皮,联合惩戒,增强震慑力。各村、社区、公司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期间瓶装液化气领域安全信访舆情工作。各地各部门及各专项整治办在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过程中应加强协调联动工作。

(四)强化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横幅展板、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瓶装液化气领域突出问题做好宣传解读,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既曝光一批黑气点、黑气贩,也要推出一批合法正规的企业、送气工为正面典型,进行跟踪报道;各村、社区、公司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诸如对重点人、事进行有奖举报等形式鼓励群众参与,保护合法举报,以点带面,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五)严格管控,推进常态长效。在组织集中处理瓶装液化气领域突出问题的同时,严格按照印发的《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对瓶装液化气生产、使用、销售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止相关问题的发生,确保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和瓶装燃气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请各村、社区、公司及机关各相关部门在3月22日前报送一名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

朐阳街道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人:孟庆硕,联系方式:83083763。

附件:1. 朐阳街道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2. 各监管部门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整治职责分工

3. 液化石油气气瓶及非法充装监管情况表

4. 液化石油气黑气点、流动黑气贩查处情况表

5. 液化石油气黑气点、流动黑气贩查处情况表

6. 瓶装液化气经营市场规范整治情况汇总

7. 瓶装液化气餐饮商户基本情况表

8. 瓶装液化气餐饮商户汇总表

附件1

朐阳街道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玉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朱大勇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副 组 长:金铜双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 波 街道党工委委员、朐阳派出所所长

洪 娟 街道党工委委员

陈和平 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局长

成 员:王 乔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郭宝文 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孟庆硕 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园林村党委副书记

滕 军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郭宝源 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李 娜 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谢媛媛 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

陈 烨 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工作人员

吴赛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自然资源所所长

周文彬 朐阳派出所副所长、消防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办公室,王乔和郭宝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庆硕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朐阳派出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自然资源所分管领导同志任副主任,建设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朐阳派出所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分组负责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期间日常工作,包括督查检查3人、材料综合1人、日常文件及资料收集1人。

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一)拟定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

(二)定期筹备和组织会议,起草、印发会议纪要。

(三)联系协调市、区相关部门,负责专项整治信息收集、汇总、文档整理、上报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组织对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五)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对专项整治期间优秀单位及个人开展表彰工作。

(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

各监管部门瓶装液化气全链条

安全气瓶整治职责分工

一、建设管理办公室

1. 负责瓶装液化气经营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瓶装液化气燃气安全监管制度,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瓶装燃气安全管理。

2. 依法查处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供应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供应用于经营的燃气;查处无燃气经营许可经营瓶装液化气的无证经营行为。

3. 负责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瓶装液化气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

4. 牵头推进连云港智慧燃气监管平台建设运行。

5. 督促瓶装液化气供应企业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督促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

6. 负责对通过道路、水路运输液化石油气的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7. 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等危险货物营运车辆的管理。

二、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

1. 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和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包括液化石油气气体质量监管。

2. 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瓶装液化石油气气体质量监管。

3. 负责加强对充装单位的监管,打击违反充装的违法行为,如非法制造、非法改装以及报废的气瓶和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无气瓶信息标志或者信息标志模糊不清的气瓶充装燃气,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等违法行为。

4. 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气瓶检验机构等违法违规检验行为。

5. 优化连云港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6. 对检查中发现的餐饮场所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和标志不符合规定(特别是无条码、二维码等信息标识)的钢瓶进行追溯,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钢瓶充装、检验单位责任。负责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三、朐阳派出所

1. 负责瓶装液化气经营领域反恐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督促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反恐怖人防、技防、物防设置。

2. 查处瓶装液化气经营领域威胁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非法购买、使用、储存瓶装液化气违法行为。

3. 加强对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禁区通行证通行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4. 依法查处为非法餐饮经营者提供场所和违规大量储存燃气、倾倒残液、偷盗燃气、倒卖钢瓶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

5. 指导、督促列管范围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列管范围内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瓶装燃气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指导辖区村、社区、公司基础网格力量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单位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四、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1. 承担餐饮行业管理工作,督促指导餐饮行业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做好餐饮行业瓶装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配合有关部门对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2. 负责牵头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推广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局

协调有关部门对在瓶装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自然资源所

根据需要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工作。

七、各村、社区、公司

1. 负责领导辖区本次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瓶”全链条整治工作。

2.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彻底摸排并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各种违法行为。

3. 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期间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安全信访稳定和舆情管控工作。

附件3

瓶装液化石油气气瓶及非法充装监管情况表

填报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填报) 填报日期:

行政村社区

公司

检查企业数

(个)

发现隐患数

(个)

重大隐患数

(个)

查处不合格气瓶

(个)

查处违法充装行为(其中查处充装非自有气瓶行为)(起)

决定立案处罚(起)

处罚金额(万元)

备注:各村、社区、公司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公室填报辖区总体情况报街道瓶装液化气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区市场监管局朐阳分局填报街道本级直接监管检查工作情况。

附件4

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运输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朐阳派出所汇总) 填报日期:

行政村

社区

公司

查处非法运输气瓶数量(个)

查处违法运输行为(其中查处充装非自有气瓶行为)(起)

决定立案处罚(起)

处罚金额(万元)

备注:各村、社区、公司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公室填报辖区总体情况报街道瓶装液化气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建设管理办公室、朐阳派出所汇总填报街道本级直接监管检查工作情况。

附件5

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点、流动黑气贩查处情况表

填报单位:(朐阳派出所汇总) 填报日期:

行政村

社区

公司

检查单位数

发现隐患数

查处黑气站点个数(起)

暂扣、没收液化气瓶(只)

治安拘留

(人)

决定立案处罚(起)

处罚金额(万元)

备注

备注:各村、社区、公司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公室填报辖区总体情况报街道瓶装液化气全链条专项整治办,朐阳派出所填报街道本级直接监管检查工作情况。

附件6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规范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建设管理办公室汇总) 填报日期:

行政村

社区

公司

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家)

发现隐患多少(处)(总数)

重大隐患(处)

查处企业违法(起)

查处无证经营(起)

暂扣、没收液化气气瓶(个)

决定立案处罚(起)

处罚

金额

(万元)

备注

备注:各村、社区、公司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公室填报辖区总体情况报街道瓶装液化气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建设管理办公室填报街道本级直接监管检查工作情况。

附件7

瓶装液化气餐饮商户基本情况表

编制单位:(各村、社区、公司汇总) 编制日期:

餐饮

用户

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面积

(特大、大、中、小、

微型)

供气

企业

名称

是否签订供用气

合同

是否进行月度自查

瓶装液化气使用情况

是否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

公示牌

气瓶数量

(15kg()个/50kg()个)

是否设置单独气瓶间

是否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报警装置/ 自动切断装置)

备注:1.特大型餐饮是指经营面积大于3000㎡;大型餐饮是指经营面积在500—3000㎡之间;中型餐饮是指经营面积在150—500㎡之间;小型餐饮是指经营面积在60—150㎡之间的;微型餐饮是指经营面积小于60㎡的。

2.各村、社、公司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公室填报辖区总体情况报街道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公室。

附件8

瓶装液化气餐饮商户汇总表

填报单位:(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汇总) 填报日期:

行政村

社区

公司

瓶装液化气

餐饮用户数

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户数

签订供用气合同户数

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户数

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户数

备注:各村、社区、公司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公室填报辖区总体情况报街道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办公室。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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