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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57667-8/2022-00065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2-08-09
标 题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有限空间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朐办发〔2022〕8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有限空间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09-07 阅读次数:

朐办发〔2022〕80号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朐阳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9日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印发

朐阳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区关于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精神,根据《连云港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连政办发〔2022〕37号)和《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海安〔2022〕11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自建房领域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百日行动。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的百日行动总要求,用100天时间完成全街道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2022年8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存在明显重大安全隐患自建房的应急处置。在“行政村集体土地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对其他既有建筑进行“回头看”排查。新发现的隐患建筑信息及时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中更新补录。先急后缓,有序分类整治。

(二)整治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筑进行评估、鉴定根据风险等级有序实施整改,加强对新建自建房建设全过程的监管。

1. 在重大隐患自建房快查快改的基础上,2023年5月底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集体土地上有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整治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街道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2. 农村新建自建房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改作经营用途的自建房、3层(含)以上城乡新建房屋及其改扩建(含装饰装修)工程一律纳入法定建设程序管理。建立防范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隐患制度,确保新增自建房质量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排查内容

各村、社区、公司组织开展各自区域内所有自建房隐患排查,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待征收区域、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做到“不漏一栋建筑、不漏一处隐患”。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房屋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等内容,形成自建房排查档案。同时,其他既有建筑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一并开展“回头看”排查。

(二)排查重点

一是原作居住用途改造为面向社会作为生产经营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将一般住房改为饭店、民宿、农家乐、商铺、棋牌室、浴室、私人影院、密室逃脱、剧本杀、电竞馆、家庭旅馆、小作坊、简易生产用房、承办红白喜事等房屋或场所;

二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尤其是10人以上人员密集场所;

三是位于小城镇、城乡结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四是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10人以上人员密集、改扩建的自建房;

五是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经营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

六是各类“住改商”的房屋(将建筑物中某专有部分由居住性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尤其是临街底层“破墙开店”的房屋建筑;

七是学校、医院周边频繁周转的二手房、频繁易手的学区房(门面房);

八是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搭建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九是全街道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以及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

(三)排查方式

按照“产权人自查、社区(村)排查、镇街核查、区级督查”的方式,发挥村、社区、公司作用,组织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设合规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等情况,掌握自建房的建造年代、建造方式、使用情况、房屋结构、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相关信息,形成城镇自建房“一栋一档”、农村自建房“一户一档”排查数据库。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拍照留档,隐患排查、跟踪处置要全程留痕,实现排查整治工作闭环管理。同步开展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形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清单。经村、社区、公司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将隐患清单上报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经研判汇总后形成《朐阳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清单》。

(四)整治措施

各村、社区、公司要对排查出的列入隐患清单和其他新增的有明显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形成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和责任人,挂图作战、闭环整治、销号管理。

一是确保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恢复营业前消险。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恢复营业前必须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并组织开展验收,确认房屋质量合格、符合消防等相关要求以及满足营业前必须的许可条件后,方可恢复经营。对排查发现结构存在坍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的应立即停用,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群众,迅速封闭处置;现场排查无法进行加固整改的,该拆除的依法拆除。

二是实现D级危房住人动态清零。对鉴定为D级危房的,

要挂牌督办,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安全围挡。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老旧建筑等,根据安全风险程度、人员密集程度、产权关系等,科学分类制定“一案一策”治理方案,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清零。采取切实可行办法,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既要保证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进,也要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三是持续做好隐患房屋安全整治。对评估或鉴定为需要整治的隐患建筑,建立街道、社区(村)、居民三级台账,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采取加固、翻建、拆除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要按照“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深化动员阶段(7月25日前)。各村、社区、公司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进一步动员发动,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确保排查隐患全面、准确,整治问题彻底、有效。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26日-11月20日)

1. 排查阶段。在产权人(使用人)自查的基础上,社区(村)网格员要对照排查标准对辖区内自建房进行逐栋逐户排查,并录入信息采集手机APP;街道围绕整治重点,组织力量现场查看,确保7月底前完成对经营性自建房信息录入和核查工作,8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建房录入。

2. 整治阶段。各村、社区、公司要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分类整治方案,先急后缓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和整治工作。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8月底前基本消除存在明显重大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各村、社区、公司要认真总结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排查、鉴定和整治等相关情况,并对前一阶段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进一步查缺补漏,对未排查整治到位的,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全面整治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成立自建房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朱大勇任组长,武强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公司书记及街道相关部门主任为成员。发挥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检查落实,推进排查整治深入开展。

(二)迅速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公司要结合辖区实际,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进一步动员发动,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确保排查隐患全面、准确,整治问题彻底、有效。

(三)压实管理责任。要坚决守住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压实责任,继续深入彻底排查问题、整治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一要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当规范合理使用既有房屋,不得擅自进行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违规装饰装修等可能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强化责任人合理使用、日常维护、规范改造、及时排险和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严格规范使用行为。二要强化属地领导责任。各村、社区、公司是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各家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具体排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自建房排查信息录入工作。各村、社区、公司确保问题隐患排查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自建房等既有建筑产权人(使用人)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一是开展宣传普及活动。结合既有建筑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短信、短视频、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加强房屋安全应知应会知识普及,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二是加强事故警示教育。视情跟踪曝光一批野蛮装修、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相关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应。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既有建筑安全风险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设立投诉举报专栏、专线,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问题隐患,并对举报属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

附件:朐阳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朐阳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大勇人大工委主任

副组长:武  强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孙和勇  党工委委员,园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程继岗  党工委委员,网疃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郭宝文  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春林  西门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生丹  孔望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生好  石棚山旅游开发公司经理

梁跃军  鑫泰工贸公司党支部书记

陈敬喜  西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章  欣  锦化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高乔裕  朐海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郑  双  香江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  素  孔望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街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部署和统筹协调,及时对全街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办公室,郭宝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推进全街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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