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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1257667-8/2022-00017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1-11-16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并规范使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 文 号 | 朐办发〔2021〕124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并规范使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2-01-13
阅读次数:
朐办发〔2021〕124号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并
规范使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并规范使用的通知〉的通知》(海安办〔2021〕99号)转发给你们,最近各类安全事故频发,请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范围内未安装燃气泄漏切断保护装置的餐饮场所严格落实强制性措施,务必实现燃气安全保护装置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燃气使用安全水平,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并规范使用的通知》的通知(海安办〔2021〕99号)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6日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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