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257667-8/2024-00002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4-01-09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2024年度安全监管执法 工作计划》的通知 | ||
| 文 号 | 朐办发〔2024〕1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2024年度安全监管执法 工作计划》的通知
朐办发〔2024〕1号
关于印发《朐阳街道2024年度安全监管执法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朐阳街道2024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9日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印发
朐阳街道2024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现有监察执法力量,保证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监管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二、检查范围
(一)基本情况。目前,街道监管的重点企业有32家,其中:轻工类企业23家;纺织类企业3家;机械类企业3家;商贸类企业3家。
(二)确定范围。根据街道安全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确定街道2024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范围:突出对高危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点、人员密集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监察。
三、检查时间及频次
2024年全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按月分解,以1个月为一个时间单元,按月排定检查企业,按时限进行企业复查。
四、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主要围绕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 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 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 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 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以及外协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 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 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 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检查方法
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结合各行业及企业具体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拟制各行业企业安全检查表,对企业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检查时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检查企业,检查记录要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六、计划实施
(一)认真执行年度专项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办)制定并经办事处批准的年度专项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是全年安全监察工作的总部署、总安排,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导致当月检查计划难以完成的,经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可顺延至下一个月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要经办事处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计划执行。
(二)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检查人员应有2人以上,且具有1人以上安全行政执法资格。检查中做到程序合法、执法严格、内容全面、记录详实。并严格遵守安全监察执法人员“九条纪律”和廉洁规定,树立起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单位要定期组织自查,及时检查、分析、总结执法计划执行情况,提出下一步贯彻落实执法计划的建议。年终,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办)将对各执法人员全年专项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措施,不断提高监管执法工作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