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257667-8/2021-00007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1-01-19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 ||
| 文 号 | 朐办发〔2021〕10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朐办发〔2021〕10号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当前正值年底收官,企业赶工期,为安全生产工作增加了不安全因素,请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检查重点内容督导本辖区、本行业内涉及化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请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于1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和《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的电子版、纸质版盖章送到街道安监办。街道涉及化工(危险化学品)的重点部门,于1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大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的电子版、纸质版盖章送到街道安监办。
联系人:赵诗源,联系方式:83083761。
附件:1. 《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2.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3. 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化工(危险 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9日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印发
附件1
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加盖印章):
镇街(部门) |
排查整治隐患 |
执法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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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企业 数(家) |
排查隐患总数(条)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行政处罚(家)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家) |
关闭取缔(家) |
罚款 (万元)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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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条) |
已整改 (条) |
整改率 |
排查(条) |
是否挂牌 |
已整改 (条) |
整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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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审核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