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57667-8/2021-00009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1-01-26 |
标 题 |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 紧急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朐办发〔2021〕1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 紧急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朐办发〔2021〕12号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
紧急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区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海委办传〔2019〕5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当辖区或职责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群体性事件,以及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的突发事件时,要及时了解、准确研判、科学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情况,主动加强与街道的工作衔接,确保突发事件和重大情况发生后半小时内紧急信息能够及时准确的反映至街道。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并将重要紧急信息工作分管负责人、联络员以及联络方式(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盖章版于1月3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街道安监办公室。
联系人:赵诗源,联系方式:83083761。
附件:1. 重要紧急信息内容
2. 重要紧急信息联络员名单
3.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海委办传〔2019〕57号)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6日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印发
附件1
重要紧急信息内容
一、事件类
1. 10人以上冲击、围攻党政机关及要害部门,或有杀人、放火、打砸抢等恶劣行为的事件。
2. 参与人数20人以上、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群体性械斗, 或因边界纠纷引发械斗、造成人员死亡的恶性事件。
3. 敌对分子、恐怖分子、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制造的烧杀、 抢掠等恐怖(疑似恐怖)、暴力事件。
4. 造成铁路、国道、机场、干线航道交通中断或堵塞的各类群体性事件。
5. 参与人数百人以上的聚众游行示威、罢工罢市罢课等事件或30人以上非法结社、集会等情况。
二、案件类
1. 涉及百姓负担、征地拆迁以及执法人员态度粗暴等造成人员伤亡或影响较大的案件。
2. 一案致死3人以上的重大刑事案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公共场所爆炸案件、重大投毒案件。
3. 涉案数额千万元以上的制贩毒品案件、重大走私案件; 千万元以上的制售假币、重要票据案件;千万元以上跨省(市、区)诈骗、非法集资(吸储)、骗汇案件;5000万元以上、涉及面较广的传销案件。
4. 劫机、劫船(车)、暴狱以及劫持人质、纵火、非法制售枪支弹药、盗抢军火库等严重犯罪案件。
5. 盗窃、出卖、泄露及丢失国家秘密资料等可能造成严重 后果的案件。
6. 出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造成大面积绝收、减产的案件。
三、事故类
1. 国家重点工程(核电、西气东输管道、南水北调工程等)
骨干基础设施(国道、大型桥梁、铁路、机场等)以及重点部位
(水厂、电厂、学校、医院、监狱、劳教场所等)存在的重大隐患、发生的各类事故。
2. 飞机失事和坠机事故,列车相撞、颠覆事故,重大沉船和海难事故。
3. 一次死亡或重伤1人以上(含1人)、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及人数20人以上的中毒事故;一次造成公共场所死亡3人以上的治安事故。
4. 有毒化学品泄漏、放射性物质丢失扩散等重大事故。
四、灾情疫情类
1. 造成 5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损毁房屋较多、农作物受灾面积较大、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各类自然灾害。
2. 各类传染病暴发并有扩散流行趋势或其他重大疫情。
3. 引起社会不安、老百姓恐慌、影响较大的各类水污染情况。
4. 重要气象信息,重要水情涝情以及突发性强降雨、强降雪等灾害性天气情况。
5. 客水过境造成长时间国省道交通中断、大面积农田受淹等情况。
6. 里氏 3.0 级以上有感地震。
五、政治类
1. 有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捐资兴教或因民族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重要情况。
2. 引起老百姓恐慌的各种社会政治谣言等。
3. 其他涉及社会稳定、有重大政治影响的重要情况。
4. 媒体网络披露的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
附件2
重要紧急信息报告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值班电话 |
值班传真 |
分管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联络员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