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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1257667-8/2020-00058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0-09-04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山西襄汾“8.29” 饭店坍塌重大事故教训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 文 号 | 朐办发〔2020〕9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山西襄汾“8.29” 饭店坍塌重大事故教训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0-12-25
阅读次数:
朐办发〔2020〕95号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山西襄汾“8.29” 饭店坍塌重大事故教训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区安委办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山西襄汾“8.29”饭店坍塌重大事故教训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海安办〔2020〕51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既有建筑特别是人员聚集场所、经营性场所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防既有建筑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件: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山西襄汾“8.29”饭店坍塌重大事故教训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海安办〔2020〕51号)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4日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2020年9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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