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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1257667-8/2022-00030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2-02-10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 文 号 | 朐办发〔2022〕12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2-05-23
阅读次数:
朐办发〔2022〕12号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海安办〔2022〕1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近期,安徽马鞍山市马钢炼铁总厂复产抢修时一料仓发生事故,致4人不幸遇难、1人受伤。请各村、社区、公司,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同时根据自身实际,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海安办〔2022〕12号)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0日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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