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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57667-8/2022-00030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2-02-10
标 题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朐办发〔2022〕1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2-05-23 阅读次数:

朐办发〔2022〕12号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海安办〔2022〕1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近期,安徽马鞍山市马钢炼铁总厂复产抢修时一料仓发生事故,致4人不幸遇难、1人受伤。请各村、社区、公司,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同时根据自身实际,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海安办〔2022〕12号)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0日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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