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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57667-8/2021-00013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1-02-18
标 题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朐办发〔2021〕1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1-06-26 阅读次数:

朐办发〔2021〕19号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安办〔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近期,山东禹城市鬲津社区富康蛋糕房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请各村、社区、公司,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同时根据自身实际,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安办〔2021〕7号)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8日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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