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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1257667-8/2021-00013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1-02-18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 文 号 | 朐办发〔2021〕19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1-06-26
阅读次数:
朐办发〔2021〕19号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安办〔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近期,山东禹城市鬲津社区富康蛋糕房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请各村、社区、公司,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同时根据自身实际,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安办〔2021〕7号)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8日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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