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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1257667-8/2022-00008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1-08-06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 文 号 | 朐办发〔2021〕99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2-01-13
阅读次数:
朐办发〔2021〕99号
关于转发区安委办《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区安委办《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安办〔2021〕73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充分认清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实际情况,从紧从严从实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一刻不放松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安办〔2021〕73号)
朐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6日
朐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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